在2012年全省质监工作务虚会上,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前就《关于质量强省评价考核办法的研究》的调研课题在大会进行了交流。该调研课题在认真学习、综合分析、比较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评价考核的初步框架。日前,记者就该调研课题采访了省质监局副局长张前。
记 者:自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开展了质量(强)省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2011年,按照国务院审批的“十二五”时期专项规划目录,国家质检总局正牵头编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将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请张局长介绍一下,我省是如何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工作的?
张局长: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经济转型升级,关系全省民生幸福,关系江苏基本现代化进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强省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六个注重”、 实施“八项工程”的一项具体举措。李学勇省长多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工作。2011年8月1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组织实施“质量强省工程”。按照李学勇省长的指示精神的要求,省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工作的决定(代拟稿)》。《决定(代拟稿)》提出:省政府对质量强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确定质量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全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由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质量强省绩效考核办法,按年度组织实施考核。
记 者:依据《决定(代拟稿)》,是如何形成《关于质量强省评价考核办法的研究》课题的?
张局长:为做好质量强省启动相关准备工作,我组织省局质量处相关同志对质量强省评价考核办法进行专题研究,并到浙江、安徽、上海等相关省市进行走访、调研。在认真学习、综合分析、比较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评价考核的初步框架,形成了本课题。
本课题主要是依据《决定(代拟稿)》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研究范围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民生质量;评价对象是省辖市;课题初步建立三级指标评价考核体系,其中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33个,课题提出评价考核方式、奖励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建议。
记 者:请张局长谈一谈实施质量强省评价考核的重要意义。
张局长:根据省政府实施“质量强省工程”的要求,实施质量强省评价考核,是我省推进质量强省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举措,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有力的引导各地加强质量强市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实施质量强省评价考核,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从我省情况看,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和体制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特别是产业层次低,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品牌对经济的贡献率仍然不高,居高不下的不合格品率仍在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各种产品质量事故、工程垮塌事件、环境污染问题、服务质量纠纷等时有发生,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危及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质量强省是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载体,而有效的质量强省评价考核,可以确保各项质量强省目标任务的落实,从而引导地方促进产业转型,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质环境,进而推动我省加快向经济强省跨越。
实施质量强省评价考核,是全面落实质量责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社会质量认识不断深化,质量措施不断强化,质量效果日益显现。但不适应不符合质量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实施质量强省评价考核,就是要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更加自觉的树立、落实质量第一的发展观念,对本地区质量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加强领导,将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质量强市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全面落实质量责任。
记 者:张局长,请您具体说一说我省实施质量强省评价考核的初步思路。
张局长:为做好质量强省启动相关准备工作,依据《决定(代拟稿)》,课题形成了我省实施质量强省考核的初步思路。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建立质量强省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整体水平,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确保实现我省质量强省工作各项目标。
基本框架:在设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过程中,力求把导向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结合起来,力求从经济、社会、生态和人的发展多方面,准确反映质量强省的总体要求,力求立足于江苏发展的实际,解决江苏现阶段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建立一个具有鲜明科学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
质量强省主要目标:围绕质量强省主要目标,质量强省考核指标体系为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1个;二级指标6个,即组织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其他综合指标;三级指标33个。
记 者:请张局长介绍一下质量强省主要目标的具体情况。
张局长:具体为6个方面。一是组织推进。组织推进是开展质量强省工作的重要保证。包含组织与领导、战略规划与计划、目标分解与考核、过程推进等4项指标。
二是产品质量。包含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平均合格率;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数;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江苏名牌数;制造业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销售额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额比重等7项指标。
三是工程质量。包含“鲁班奖”、国优工程奖、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项数;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抽查合格率、优良率;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优良率;农村公路项目合格率;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合格率;水利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综合优良率等6项指标。
四是服务质量。包含制定地方服务标准项数;培育省服务业名牌企业数;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服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数等4项指标。
五是环境质量。包含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能耗降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地表水水质达标率(Ⅰ—Ⅲ类);城市大气质量指数处于清洁至轻污染等级(Ⅰ<1)的天数占全年比例;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数等6项指标。
六是其他综合指标。包含国家、省质量奖数;质量信用体系A级企业数;人民群众质量综合满意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等6项指标。
记 者:质量强省的各项指标是如何考核的?
张局长:考核方法为:1、自评总结。被考核地区应根据质量强省总体目标,相应制定本地区年度目标,并上报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现场考评。根据地区年度目标、自评报告,考核组进行现场考评。主要采取听、查、看等方式。3、汇总审定。考核结束,考核组根据自评、现场考核的情况进行汇总,向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由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省质量强省工作考核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通报。
奖励和责任追究为: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由省政府将考核结果纳入地方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对考核等次先进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等次为不达标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提交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或工作不力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组织实施:由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出台考核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细则,具体组织考核工作。考核人员从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并聘请质量专家,组成多个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定期开展、定期反馈信息、定期通报情况,确保质量强省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