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质监局局长 冯新南
提 要
健全质量工作制度,并抓好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是做好质量工作的关键。本文作者认为,省辖市级层面应该建立的质量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由市委、市政府主导的“三会一奖”质量工作制度,以及包括分管市长推进、部门联合推进等在内的系列保障工作落实的质量工作制度。
质量工作制度是质量工作中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工作关系的一种习惯。而健全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就能抓好《质量发展纲要》的推动和落实。笔者认为,省辖市级层面应该建立的质量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由市委、市政府主导的“三会一奖”质量工作制度。
市委常委会议制度。由市委书记召集,每年召开1-2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组织实施中央和省有关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市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等。
“市长抓质量”现场办公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市长抓质量”现场办公会,由市长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质量工作中遇到的重点、焦点和难点,现场提出解决措施,推动质量重点工作顺利开展。2010年4月,宿迁市在全国首创以“政府组织推动、市长亲自参与、现场提出问题、现场解决问题”为特点的“市长抓质量现场办公会”工作模式,“市长抓质量”现场办公会研究推进了加快质量强市、实施名牌战略、设立市长质量奖等一系列重大质量工作。
市委中心组质量专题学习制度。市委中心组每两年至少安排1次质量专题学习,使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加深对质量工作的重视与认识,不断提升对质量工作的掌控与支持。2010年12月,宿迁市召开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国家标准委主要领导作“加强技术标准战略、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专题讲座,市级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各部门负责人等近70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质量奖励工作制度。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出台市、县(区)长质量奖等激励政策,对质量管理先进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企业争创省级以上质量奖项,扶持企业走品牌化发展道路,促进全市质量整体提升。
在确保市委、市政府层面主导的“三会一奖”制度外,还应该有一些保障工作落实的质量工作制度。
分管市长推进质量制度。分管副市长每月至少1次听取质量工作专题汇报,协调解决质量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市质量工作顺利推进。我们宿迁市质监部门每月向分管市长提交一份质量工作情况报告,报告近期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上级监督抽查结果、质量舆情动态及需要分管市长协调解决的问题。根据需要,分管市长召集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障重大质量工作有效落实。
部门联合推进质量制度。市质监部门作为全市质量振兴工作牵头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以及与县区政府、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形成推动全市质量工作的强大合力。
质量培训推进制度。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质量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质量培训平台是质量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充实市级质量专家人才库,有针对性地组织质量专家深入企业答疑解惑,进行经常性的质量知识培训。如,我们自2009年起,聘请了20位质量专家组建了宿迁市质量专家团,经常组织“质量专家进企业”活动,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培训。
质量考评推进制度。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市辖各县区、各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中,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政府对所辖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本区域的质量工作负责。将本地所获质量奖励、上级部门监督抽查结果、当地民众质量满意度等作为评价质量工作的重要依据,将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作为评价质量工作的否决项,并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约谈企业推进制度。根据需要,质量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可适时集中或单独约谈有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就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提升质量保障水平等事项进行必要提醒,督促企业充分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保证约谈的有效性,质量主管部门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可以采取会议、座谈、观看视频和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可以包括学习要求、通报情况、讲清责任和分析原因等多项内容,关键是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突出针对性、体现严肃性、富有关爱性。
“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是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人,负责企业质量战略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先进质量理念和方法的应用与推广,负责企业质量改进计划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企业质量文化的创建与推进。目前,“首席质量官”制度正在宿迁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序展开。
要做成一件大事,必须要建立具有系统性、目标性、有效性的各项制度。在市级决策层面完成“三会一奖”制度,在市级实施层面完成“五推一首席”制度,就从不同层面完成了市级质量工作的闭环管理。这10项制度,宿迁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很好的榜样,今年5月已向社会全面发布,成为全国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