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质监工作宣传力度,提升质监工作社会影响力,按照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部署,省质监局8月16日发出通知,决定于2012年9月在全省开展“质量月”活动。
今年“质量月”活动的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固本强基和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省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今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 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今年“质量月”的主要活动:
(一)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落实《长三角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深化长三角质监工作互认合作。9月初,由安徽省质监局牵头,江苏、浙江、江西、上海质监局配合做好苏浙皖赣沪“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拉开2012年“质量月”活动序幕。
(二)召开质量强省推进大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建设质量强省,9月上旬,省政府将召开质量强省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动员全省上下认清质量形势,明确工作目标,理清推进思路,深入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全面提高我省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掀起新一轮质量振兴高潮,为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夯实质量基础。
(三)开展“企业家话质量”活动。“质量月”期间,联合江苏电视台组织开展“企业家话质量”活动。围绕“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主题,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淮安、盐城、宿迁9市组织16家企业代表,畅谈名牌战略、质量诚信、质量创新、卓越绩效等话题,合计拍摄9集质量专题节目。“质量月”期间,每周在江苏卫视公共频道和主流网络媒体分期播出,进一步引导全省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开展质量先进表彰活动。一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9月份,推荐一批我省质量基础扎实、管理绩效卓越的组织争创中国质量奖。二是会同沪浙皖赣三省一市质监部门,各推荐10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10名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和10家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联合表彰。三是组织江苏省质量评审工作。由省政府表彰3-5家江苏省质量奖组织,由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表彰10家左右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组织。
(五)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一是开展群众性质量提升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推动企业党小组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群众性质量提升、质量攻关活动,党工团共建,培育一批质量领域的先进党员和先进集体。二是开展职工班组质量改进活动。围绕改进质量技术、创新质量方法,广泛开展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等“五小”活动,引导职工争当“创新能手”,争创“工人先锋号”。三是开展“质量提升,青年先行”活动。面向企业青年职工,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提高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重点,开展一次建言献策活动、一次岗位实践活动和一次质量意识教育活动。
(六)发布系列监督检查结果。“质量月”期间,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引导消费,营造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一是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并发布检查结果。二是公布中秋、国庆时令食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三是对从事食品、家电等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并通报核查结果。
(七)开展产品质量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质量月”期间,围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法律法规,由省局联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环境。
(八)开展标准化走进示范区活动。9月10日,由国家标准委牵头,省局协办,在苏州、无锡、南通和连云港4市组织开展标准化走进示范区活动,进一步普及标准化知识,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九)开展质量执法专项行动。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列为执法重点,尤其对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集中开展打假专项行动,从源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同时,组织开展经典打假案件通报,展示执法成果,形成执法威慑力。
(十)开展质量认证技术服务活动。按照国家认监委要求,结合我省电动工具产业集聚特点,邀请省内外的质量认证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南通地区组织开展全省电动工具产品认证规则宣贯暨专家现场技术指导活动,切实下移服务重心,创新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我省电动工具产品认证覆盖率和电动工具产业质量竞争力。
今年“质量月”活动的要求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省系统“质量月”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质量月”活动氛围,增强“质量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除全省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
(三)狠抓措施落实。各市局要主动联合当地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结合“质量月”活动主题,深入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要明确“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分工和责任,加大落实和督查力度,取保活动取得实效。
省质监局要求各地于10月20日前做好“质量月”活动总结上报工作。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全国质量月活动介绍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是在国家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联合国家相关部门并发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以多种形式于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的为期一个月并旨在提高全民族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的全国范围内的质量专题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第一次全国“质量月”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于1978年8月31日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有国务院领导李先念、余秋里、方毅、陈慕华、王震、谷牧、康世恩等7位副总理。我国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在每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都要召开全国性的相关表彰大会和论坛,总结交流全国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邀请有关著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家代表围绕论坛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世界上第一个全国“质量月”活动起源于日本,日本于1960年11月举行第一次“质量月”活动;1988年10月,美国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