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正式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发布:2012/12/27 15:19:44,浏览:1801

9月27日上午,南京市质监局为该市首批10名首席质量官颁发证书,标志着南京市正式开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据介绍,首席质量官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人,负责以产品(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塑造企业质量竞争力,一般设在企业决策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并授权其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在企业建立并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成本管理、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等活动,直接领导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部门。首席质量官要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本企业各岗位质量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部署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的检查把关,并主持本企业内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企业如果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按照国家总局要求,担任首席质量官除了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外,必须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此外,还要经过质检部门组织的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并接受年度继续教育。当天,南京市首批10家企业的首席质量官经专业培训及各单位负责人任命正式上岗,分别是: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建雄,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启权,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志洪,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汪爱清,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杜翔,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孔新保,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夏青,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昭华,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苏庆,南京佳盛机电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铨。

当前我国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总体质量竞争力仍有待提升,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发挥企业质量工作者的专长,将有利于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强化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该局将着力推行这一制度,力争到2015年南京市江苏省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企业、江苏名牌产品企业、2A级以上质量信用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并积极在A级质量信用企业、南京名牌产品工业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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