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关于印发 《201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质监质发〔2014〕173号 各市质监局,省局有关处室、省质量协会,昆山、泰兴、沭阳质监局: 根据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4〕432号),省局制定了《201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围绕“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和着力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突出“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这一主题,积极牵头组织,科学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级质监部门要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激励和促进企业发挥质量工作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活动,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使“质量月”活动扎根群众、深入人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质量月”活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为推进质量强省营造良好的环境。 请各市局和省局相关处室于10月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书面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报送省局质量处。联系人:冷莉。电话:025-85012082,邮箱:cool_707@126.com。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