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4/09/23 16:27:21,浏览:1594

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苏质强省发〔2014〕7号

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3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4〕432号)要求,决定今年9月在全省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进一步严格质量监管,强化质量法治,夯实质量基础,促进质量发展,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集中组织开展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整治和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提升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质量强省建设步伐,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省

三、主要活动

(一)质监部门要着力发挥好牵头作用,围绕质量宣传和质量提升,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一是举行“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9月5日,由江苏省质监局牵头,在南通海门举行苏浙皖赣沪质监系统“质量月”活动联合启动仪式暨中国海门第三届质量节开幕式活动,进一步落实《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监合作互认纲领》,介绍2014年四省一市“质量月”活动方案,拉开“质量月”活动序幕。二是举办质量诚信万家企业承诺活动。苏浙皖赣沪的名牌企业围绕加强企业自律,坚持质量诚信的原则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组织质量信用AA、AAA级企业集中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步伐。三是开展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论坛,交流苏浙皖赣沪省(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在运用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经验,通过质量奖获奖组织现身说法、广大企业现场观摩、全国质量专家点评等方式,营造“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四省一市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消费者关心的电动自行车、装饰装修材料等一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一步引导消费。五是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校园活动,邀请鼓楼区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就关心的质量问题进行座谈,提升学生质量安全意识。六是举办国际标准化知识培训,邀请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中央秘书处培训教师授课,加快建设我省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七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优秀典型案例评析活动,向社会公布近两年来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借鉴推广价值的十起优秀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八是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对全省学校、医院等9类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和部分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九是组织开展检测实验室开放日、中秋、国庆定量包装产品和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有机产品标准宣贯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

(二)检验检疫部门要指导出口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促进我省出口企业不断提升国际质量竞争力。一是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天平”行动,规范检验鉴定机构市场行为,净化第三方检验市场。成立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提升行业诚信水平。二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伪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专项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三是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兴趣课堂、专题讲座、展板宣传、检疫犬搜寻表演等各类活动,向广大学生普及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四是开展进出口商品质量风险宣传及调查活动,引导全社会提高进出口商品的质量风险意识。同时开展“风险管理管控,青年先行”活动,组织青年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推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指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帮助重点企排查质量安全风险等形式多样的帮、扶、促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五是开展截获禁止进境物集中销毁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严把“国门关”。六是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有机产品宣传周”、实验室开放、进口食品标签技能竞赛、出口食品企业树标对比提升等系列活动,促进全省进出口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三)经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召开江苏省质量信得过班组交流表彰会,进一步推动企业车间和班组质量建设,夯实质量基础。围绕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组织宣传发布江苏省2014年度“自主工业品牌五十强”,普及推广品牌观念、提升全员品牌意识。组织协办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成果交流会,引导和激励企业重视质量改进和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承办工信部“质量标杆经验专题研讨会”和国家工业品牌工作会。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着力提升“江苏制造”质量。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省机械行业协会共同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动员和号召广大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活动,增强企业职工的职业和职业院校学生的数控技能水平。指导省中心教研组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启动一体化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构建工作,转变技工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质量月”期间,指导基地面向中小学开展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选拔活动,选送我省优秀作品参加比赛。

(六)农业部门要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业品牌,提高农业效益。“质量月”期间,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同时开展化肥、种子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和江苏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监管实效。

(七)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围绕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质量监管。广泛开展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质量宣传、质量创优等系列活动,集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在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工程质量大检查,不断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水平。

(八)商务部门要积极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协会发起行业诚信经营倡议,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广泛宣传商贸服务业优秀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和个人的典型事迹等系列活动,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商贸服务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量月”期间,集中力量查处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维修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形成的案件,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做好装饰装修材、汽车配件和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社会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消费。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落实质量首负责任,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宣贯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宣传老年慢性病安全用药科普知识。

(十一)旅游部门要深入开展《旅游法》宣贯和旅游诚信宣传,开展“全省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对重点旅游城市及其周边“一日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引导旅游从业企业和从业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净化旅游消费市场。开展“江苏省旅行社创新产品”评选活动,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促进旅游消费。

(十二)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媒体作用,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集中报道我省“质量月”期间安排的重点和特色活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全省“质量月”活动的动态消息,加大报道力度、增强报道深度,营造良好的“质量月”宣传氛围。省广播电视总台城市频道在每周一《每周看质量》栏目中开设子栏目“质量月特别报道”,省新闻出版局组织主要报刊出版单位刊播“质量月”公益广告。

(十三)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宣贯力度,不断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开展知识产权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针对行政区域内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商品集散地,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集中办案、集中宣传,扩大执法办案工作声势,增强执法维权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满意度。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调研,与苏宁易购签署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合作协议。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青年志愿者宣传活动,编印《12330知识产权你问我答》手册,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十四)工会组织要广泛动员企业职工投身“质量月”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改进质量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发明创造、创建创新工作室等技术创新活动和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活动,发挥技能人才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水平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十五)共青团组织要动员广大青年弘扬新时期“创业、创新、创优”的江苏精神,引导广大青年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企”的理念,积极争创“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举办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促进各行各业广大青年职业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十六)工商联要推动全省各级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在重点行业、会员企业中积极开展“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践行行业社会承诺”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七)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组织开展质量咨询、品牌服务、标准建设等专业技术服务活动,不断增强提升行业质量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筹划,周密安排,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策划好“质量月”期间各项宣传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特色效果明显、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要进一步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和《2014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冷莉,联系电话:025-85012082,电子邮箱:cool_707@126.com。

江苏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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