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监系统今年实行分级管理后,贵港市质监局进一步提升执法打假的质量和效率,创新执法机制,灵活运用执法方式,构建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协作共赢平台,减少执法摩擦系数,有效化解行政纷争,提升执法社会效果。针对质监执法面临的强制性手段不足等问题,贵港市质监局主要通过运用整体力量和借助外力创新执法机制。
一是构建“两法”衔接机制。贵港市质监局健全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梳理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法律法规,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一些案情复杂、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共同研究,防止以罚代刑,有效规避风险。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共同开展大规模打假行动。根据办理的违法案件案值或违法情节,特别是有证据表明涉嫌犯罪的行为相对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主动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促进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现场移交,减少进入司法程序的环节,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合力。
二是健全外部协作机制。积极与工商、卫生、药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联合行动、协查办案、案件移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手打造“大监管”格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缝监管,确保执法打假工作快捷高效。如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消防产品监管机制;与建设部门开展建材专项整治和清新居室专项监督抽查、整治行动,查处建材类质量技术监督违法案件;充分利用政府打假办,推动政府履行“打假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大案要案和区域性问题。
三是完善内部联动机制。该局加强省、市、县3级稽查机构协同联动,构建执法协作和资源共享网络,规范案件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工作;加强系统内部执法机构、业务部门、相关技术机构在打假治劣、政策规定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整合系统内部资源,发挥职能互补优势,推进职能资源发挥的最优化;加强与上级局、下级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获取执法信息与证据,形成执法打假整体合力。
同时,该局灵活运用执法方式,具体表现为:实行“阳光”审案,促进执法公开。进一步加强执法依据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办案结果公开,促进执法工作从封闭走向开放。探索和完善“阳光案审”制度,邀请人大、政府、法制办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旁听,并就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处罚是否公平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的文明和谐。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弘扬质监执法打假成效。推行执法说理,促进执法文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进一步借鉴司法判决文书模式,文书注重说清“三理”,即讲清认定违法事实的事理、讲清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清处罚裁量的情理。并推行全过程说理执法:在行政执法告知阶段,平等说理;在案件审理阶段,公开说理;在听证阶段,充分说理;在决定处罚阶段,规范说理;在执行处罚决定阶段,公正说理。规范自由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在实施处罚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做到3个区别:轻缺陷与重缺陷相区别,故意与过失相区别,初犯和累犯相区别。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适度、客观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真正体现行政执法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