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标商品性能;无科学依据夸大空气污染后果,误导消费者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保健等功效的……今年以来,在销售空气净化器等净化类生活用品时,如果出现此类现象,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不过市面上名目繁多、种类不一的空净产品也让市民难以分辨优劣,虚标适用面积,夸大净化效果,也让消费者“雾里看花”。9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空气净化器新国标,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本次空气净化器国标明确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核心参数: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这两个指标代表什么意思?洁净空气量指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力”,累计净化量指空气净化器“净化能力的持续性”。也就是说,如果价格相同,适用面积相同,这两个数值越高,其性价比也就越高。
此外,新国标还提升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等级。噪声方面,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限值由低到高划分为4档。最后,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标志和标注。其说明书的标注内容应包括:净化器名称、型号,净化器特点、净化原理、主要使用性能指标,以及安装、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
行业内专家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新版国标的出台,是一件利好。新版国标增加了CCM值的标注要求,而不仅仅是以往的CADR值,CCM值更注重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因此也更加贴近于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为用户提供了更为直观的选购标准。但业内人士也表示出了担忧,目前看来,空气净化器新版国标依然为推荐性标准,而并非强制性标准,“因为不是强制性标准,里面也没有强制性条款,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也可选择不执行。同时,对于相关部门对这一行业的监督似乎有限。”
目前国内空气净化器行业品牌众多、价格悬殊、认证混乱,整个行业良莠不齐。更多业内专业人士认为,空气净化器新国标的实施将成为空净行业分水岭,一些没有资质、产品质量堪忧的杂牌企业受新国标影响会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