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信息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奖励办法
发布:2016/01/25 16:41:57,浏览:1562

为更好地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工作开展,树立市场监督管理局良好形象。近日,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出台《信息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奖励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市场监管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一位同志特别是年轻同志的积极性,积极做好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办法》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鼓励全员参与。明确在各类媒体、网站、报刊录用的信息宣传、理论研讨稿件的撰稿人均为奖励对象。二是细化奖励种类。明确国家、省、市区各类报刊杂志以及各级部门简报等等均纳入奖励范畴,并明确相对应的奖励标准。三是重在激励引导。明确信息宣传不分配采用指标,办公室每月按单位对政务信息和理论调研报送、采用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公示,没有异议将作为奖励依据。四是实行扎口管理。撰稿人自行投稿的,由撰稿人所在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撰稿人报局办公室转投稿件的,由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必要时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分局共同把关,需要时报局领导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稿件发表后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发稿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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