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7月28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以来缺陷汽车产品和消费品召回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国家质检总局在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163次,涉及数量478.4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85%(2015年同期召回88次),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738% (2015年同期召回57.10万件),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消费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办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实施半年多来,在相关生产企业、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政府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全力推动下,消费品召回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消费品召回工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消费品召回范围明显扩大。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目前实施召回管理的消费品包括9类电子电器产品和11类儿童用品。《办法》实施以来,召回产品类别除儿童玩具、电子电器、儿童用品外,还涉及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日用纺织品和服装、五金建材、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共涵盖8 大类产品,召回范围明显扩大。其中,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131次,涉及产品18.86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小零件、锐利边缘、突出物、危险夹缝、安全警示等。实施电子电器产品召回20次,涉及产品263.41万件,实施召回的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个人计算机、电源适配器、固定式通用灯具、滚筒干衣机、电动剃须刀、电子坐便器6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笔记本电脑电池过热、笔记本电脑电源线过热、吸顶灯的灯罩掉落或在安装时灯罩破裂、干衣机起火、剃须刀充电时漏电等。
针对部分涉及行业普遍性问题、产品追溯困难以及责任主体不清等产品安全问题,质检总局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2016年以来先后发布8期消费预警信息,涉及产品包括婴幼儿服装、儿童文具、电动自行车、婴儿爬行垫、激光笔、婴儿学步车、燃气热水器等。
二是通过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方式推进消费品召回工作效果明显。在推进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质检总局借鉴汽车召回工作积累的有效经验,通过缺陷调查和约谈的方式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2016年以来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实施的消费品召回共计9次,涉及产品382.25万件,占全部召回数量的 79.9%。先后对电动车、热水器、电脑电源线等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开展缺陷调查,督促生产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美市场召回马尔姆等系列抽屉柜但不在中国市场召回的情况,质检总局两次约谈宜家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如果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应依法实施召回,要求宜家公司认真对待消费者的诉求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尽快采取召回的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7月12日,宜家公司宣布召回马尔姆等系列抽屉柜,涉及数量166.08万件。
三是省级质检部门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各省级质检部门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序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辽宁、吉林、内蒙、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福建、广东、湖北、重庆、黑龙江等15个省级质监部门设立了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并明确了召回职能和专门工作人员。北京、上海、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甘肃、宁夏、新疆等15个省局首次与总局同步举办了 “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六一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国共有12个省局开展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召回次数共计137次,召回数量共计58.3万件,占全国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12%。其中,上海市质监局将消费者投诉信息、产品伤害信息、风险监测信息、监督抽查信息统一汇总分析,实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职能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职能有效衔接,共召回缺陷消费品41.4万件;湖南省局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质量安全管理条例》,首次对省内两家农机生产企业64台缺陷农机产品开展缺陷调查并实施召回,2016年以来共召回缺陷消费品9.7万件;浙江省局通过市场购样检测的方式积极推进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召回缺陷消费品4.7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