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12月1日,国务院参事、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张纲率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组一行对扬州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江苏省质监局局长刘大旺、副巡视员何西环、扬州市代市长张爱军、副市长何金发陪同考核验收。 2016年12月1日,由国务院参事、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张纲率领的考核验收组正式宣布:扬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验收。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广泛开展质量强省(区、市)活动”和实施“地区间质量对比提升”的要求,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而开展的一项活动。 2013年,扬州市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请。2014年,扬州市创建申请获批,并于当年获得“全国十大年度质量魅力城市”称号。2015年,扬州市通过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预验收。 三年来,扬州市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对照标准,始终将质量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抓手,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保障质量安全、强化质量创新,各项质量指标均得到了有效提升。期间,扬州市先后建立了质量强市组织保障体系、质量强市考评分析体系、质量强市宣传引导体系,着力构建“大质量”格局;搭建了质量支撑平台、质量监管平台、质量提升平台,不断夯实质量强市基础;突出打造精致城市、精致产业、精致生活,着力彰显扬州品牌特色。扬州坚持“质量取胜”的工作理念,增强了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扬州特色的质量型发展之路。 考核验收期间,专家组先后赴江苏亚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玉器厂以及蜀冈—瘦西湖景名胜区等示范点实地考察,通过听取汇报、提问交流、市民座谈等形式,对扬州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考核。考核验收组认为,扬州质量文化底蕴深厚,领导高度重视、基础扎实,质量强市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取得了突出成果。 经过认真研究,考核验收组最终形成的反馈意见认为:扬州的创建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具体表现在:将质量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新动能,用质量文化融铸城市发展的新优势,质量技术基础为城市发展提供新支撑,以全民共享作为创建工作新标杆,营造了“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值得一提的是,扬州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质量效益评价体系,建立了反映质量与效益相互关系的评价分析模型,对全国城市走质量和效益发展之路具有很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