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泰州市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首部综治信息系统地方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DB32/T3201-2016)。
该标准明确了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前台集中受理办理、后台集中分析研判、网上集中登录传送的内容和工作要求,界定了综治信息系统“9+X”模块所涉部门职责任务,逐一固化信息源头、采集主体、分流传送、条块衔接、检查考核、倒查问责等运行流程。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提升综治信息系统实战化水平、有力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泰州市于2014年启动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目前已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全线接通。但在具体工作中,综治信息要素、传送流转、分析研判、交办督办、职责界定等方面缺乏统一流程与具体指标。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泰州市委政法委和泰州市质监局组成标准编制小组,经过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审查等程序,编制形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