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带队来苏,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的前期调研,并在苏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市中院以及专家学者、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做好准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主持调研座谈会,副市长金洁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情况。
《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列入2017年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产品质量法》的修改,强化质量促进立法,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
我市对《产品质量法》的实施工作高度重视,构建了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2016年我市荣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荣誉称号。近年来我市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监督抽查合格率已由1993年的不足80%上升到95%左右,并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苏州已成为国内第二大工业城市和国际知名的制造业基地,“苏州制造”以良好品质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赞誉。
乌日图对苏州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说,苏州作为一个工业大市,严控产品质量对苏州的发展至关重要,苏州在抓产品重质量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此次调研,将把苏州的经验和有关修改法律的意见建议带回去,共同促进《产品质量法》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