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器抽检质量问题分析
发布:2017/11/24 17:05:17,浏览:1444

事件追溯:

近日,质检总局公布了2017年净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本次抽查针对107家企业生产的109批次产品,对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9%。飞利浦、荣事达等品牌净水器被检出整机卫生安全(耗氧量、挥发性酚)等项目不合格。容声等6个品牌净水器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

据悉,本次抽查结合净水器产品生产区域分布特点,加大对浙江、广东两大主产区的抽查力度,分别抽查了31家企业和36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29.0%33.6%,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58.1%59.5%。从企业规模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6.2%19.6%54.2%,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89.7%66.7%52.5%

从抽检结果看,净水器产品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质量问题,具体包括:一,35批次整机卫生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卫生安全不达标的与水接触材料及部件,产品说明书中缺失对净水器冲洗的时间、水量等关键信息;二,9批次总净水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低质量的水处理滤芯,导致在企业标称的总净水量范围内,净水器的出水水质和对污染物(重金属、有机物和微生物等)的去除效果不达标;三,6批次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的电源线截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长时间过载使用将会导致线体发热、绝缘皮老化开裂,产生漏电等事故隐患;四,2批次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虚标产品额定功率,可能会造成发热等过载现象。此外,结构性能(静水压力)项目、回收率项目、脱盐率项目各有1批次不合格,另有1批次产品无法正常工作。

净水器抽检问题分析1
传播曲线图:

“净水器抽检质量问题”传播曲线图

从曲线图可以看出,9月中下旬,净水器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广大网友关注,各大媒体也争相报道。

媒体报道分析:

“净水器抽检质量问题”

净水器抽检问题分析2

媒体报道分布

在此次“净水器抽检不合格”事件传播过程中,自媒体是本次舆情传播的主力。净水器在国家抽检中问题频现,在微博和各大网站上引发了网友不少讨论。

产品抽检案例:

2017913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在检查时发现一批进口净水器不合格。据了解,这批净水器进口自我国台湾地区,一共36台,货值近3000美元,是天津口岸首次退运不合格进口净水器。当天,检验检疫人员在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净水器缺少国家卫计委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却依然在国内市场销售。

2017912日,质检总局抽查的107家企业的109批次产品中,检查出38家企业的3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9%。其中,九阳JYW-RO-12P501C型净水机被查出来整机卫生安全不合格。据了解,整机卫生安全不合格会导致过滤精度达不到,使净化水中细菌或者矿物质超标。

2017519日,青岛海尔成套家电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了抽检计划,抽检自20151月至20157月生产的“HRO5002-5A”反渗透净水器,共计12台。本次抽检范围所涉及的反渗透净水器,存在产品“标识标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GB4706.1-2005标准要求的问题。

2016719日,上海消保委公布了净水器和硅藻泥这两种净化产品的比较试验结果,45%的试验产品却有重金属析出等问题。打出除甲醛、释放负离子等口号的硅藻泥,部分产品放射性核素竟超标数十倍。本次净水器比较试验购买了20件样品,对净水器的“有害物质析出”和“污染物去除率”等项目进行了测试。11件样品过关,但有9件样品分别存重金属析出、耗氧量增值超标等问题,其中2件样品的重金属析出超过限值。

舆情解析:

一、严格执行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净水器行业来说,随着越来越多低端品牌进入,拉低了价格和毛利率的同时,还搅乱了市场。在此述上榜的中外知名企业中,大中小型企业均有,从中也可以看到中国净水器市场的乱象之严重。目前,净水器生产主要遵循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T 30307-201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国家标准、QB/T 414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超滤净水机》和QB/T 4144-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行业标准。抽查中发现明示执行上述标准的产品不超过30%,标准执行率低是行业主要特征。国家应构建现代质量监管体系,齐抓共管、共同整治,对于那些以标准是推荐性、不知道执行那个,或检测费用高为由,拒不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者是不能够按《标准化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执行标准信息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要让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益,才能使违法者望而却步。

二、加强对销售部门监控,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近年来,质检总局对产品质量进行了严格把关,但毕竟单纯依靠质检部门的质量把关,只能是进行事后把关,并无法起到预防和控制的作用,而且有时候也难免百密一疏。因此,只有各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保证产品质量才是提高质量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对产品的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设置进行质量控制层层把关,消除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隐患,加强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各工序的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的生产管理体系是质量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此外,各地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还应当加强对净水器销售部门的监控,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所有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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