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出台了《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这是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的首部规范性文件。《办法》于3月28日正式施行,将对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办法》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单位的机构设置、检测行为,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事权划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办法》重点对质量检测单位设置的分支机构、分场所、工地试验室的前置条件、设置标准和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对施工单位设置工地实验室的条件标准、管理要求和检测内容等也提出要求。
二是严格检测行为。对现行质量检验检测行为、检测活动和内部管理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节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
三是规范建设检测。明确指出项目法人委托检测、监理单位平行检测、施工单位自检等活动所必须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检测方式、方法。
四是明确检测监管。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职责和事权划分,明确了行政许可、事后监管、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责任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