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成立
发布:2018/06/19 16:56:36,浏览:124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部分提出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方案》提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方案》同时提出,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321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成立。4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行揭牌仪式,国务委员王勇出席揭牌仪式。王勇强调要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综合监管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工业产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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