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还需打“七寸”
发布:2018/09/29 14:41:57,浏览:1110


文/徐建华


“假作真时真亦假”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给世人的警告,而对于不到“3岁”就创造上市奇迹的拼多多来说,则是“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因此也让其因假货和山寨产品问题一下子进入舆论漩涡的中心,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事实上,阿里巴巴、聚美优品等早先上市的电商平台也都曾因为假货问题而成为舆论的中心和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从这个角度来说,假货问题确实非拼多多一家独有,而是几乎所有电商平台都存在的问题,似乎拼多多为自己“喊冤”也不无道理,但是如果拿“别人售假我也售假”的“说辞”来为自己开脱,显然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法律等层面上的要求,而是近乎“耍流氓”了,也与一个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与社会责任不相符。

假货确实是全社会的问题,不仅电商平台(线上市场)假货问题严重,实体商店(线下市场)同样存在假货问题,不仅是中国的市场,放眼全球市场也都有假货问题。现阶段,电商平台的假货问题之所以成为“主角”,一方面源于我国网络购物的疯狂增长,已经逐渐成为人们主要的消费方式,自然也成为关心的焦点;另一方面源于线下市场多年打假初见成效,比如曾经以假货闻名的武汉汉正街、北京秀水街等早已转型升级,而线上市场假货再次“泛滥”自然成为了焦点。

从拼多多的假货事件不难看出,当前市场上的假货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我们所说的传统意义上相对于真货而存在的假货,既有品牌类假货,比如假茅台,也有产品类的假货,比如假燕窝;还有一种其实是准假货,也就是在拼多多平台上比假货更严重的“山寨产品”,之所以将其称之为“准假货”,是因为这类产品其实是“傍名牌”的产物,它不是假的,也有自己的商标甚至品牌,但是确实依附知名品牌产品而存在的模仿产品。相信看过电影《大腕》的人对里面各种“山寨式”的品牌印象深刻,诸如报喜鸟换成了报丧鸟等,就是典型的“山寨品”。

在拼多多假货事件成为舆论热点之后,市场监管总局也高度关注并且介入调查,8月2日还再次发布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其相关措施不仅为网民打了一针“强心剂”,获舆论点赞认可,也明确了假货、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都是假货,需要全社会共同说“不”。

不难看出,假货首先是一个知识产权问题,无论是假茅台、假LV这类传统假货,还是乐哈哈、创维美等山寨产品,都是对真货也就是正品的一种知识产权侵害,这不仅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更会扼杀创新;假货同时也是质量问题,很多人认为“假冒不一定伪劣”,所以假货不一定有质量问题,对于那些质量标准达标的假货来说,这样的说法似乎不无道理,但仔细一想会发现逻辑上也是不成立的,因为虽然有的假货质量标准合格了,但是相对真货来说质量还是会有差距,仍然是质量问题,而对于那些不达标的假货来说,更是质量问题了,比如假疫苗、假食品,还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是大大的质量问题。

从供给的角度来看,也就是制假、售假方面,假货的存在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利。正是因为制售假货可以获取高额的利润甚至暴利,也就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的屡打不绝。从需求也就是消费的角度来看,虚荣消费以及收入过低被认为是买假的主要原因,假LV、假GUCCI等高仿奢侈品的泛滥确实说明虚荣消费让很多人知假买假,但是假货与全体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并没有直接联系,因为从市场销售的角度来说,任何一个产品都有高中低端市场,比如汽车从几万到几百万的产品都有,可以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消费,但它们并不是假货。

纵观历史和现实中假货治理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其核心做法和经验其实只有一个,就是法治。由此可见,打假的“七寸”在于法治经济、诚信经济,只有让制售假货者付出远远高于他们获得的收益的代价,提高假货的违法成本,或许我们购物“天下无假”才不会遥远,也才能让我国的经济发展真正实现创新驱动。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768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