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
发布:2018/09/29 14:44:12,浏览:1165


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祥洲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公众一日三餐,关乎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质量安全舆情发酵产生的社会效果不容小觑。因而,通过科学、系统的途径,有效防控涉及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络舆情就变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应对工作总体上来看主要还是被动的应急处置,必须基于风险的视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分析,科学评估、有效防控、依法治理。

第一,明确网络舆情风险分析主体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问题事件直接责任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分析的责任主体,应负责网络舆情风险分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尽快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分析制度体系及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包括科研、管理、生产、媒体及舆情监测分析等在内的风险分析人才队伍,成立网络舆情风险分析专家团队;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点及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常态化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工作。

第二,强化网络舆情风险分析协调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分析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风险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政府与生产企业、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科学普及、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共同努力引导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向客观公正、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规避或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

第三,应注重网络舆情风险科学评估。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结论是后续舆情风险管理、风险交流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增强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的准确性、权威性,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下设风险评估专业小组,建立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构建系统、简明、客观、可测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机制,科学识别网络舆情风险类型,测评网络舆情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大小,为有效降低网络舆情风险提供科学、客观、及时、准确、有效的依据。

第四,加强网络舆情风险预防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理必须秉持大数据思维,善用大数据技术,立足全媒体舆情风险管理,创新并确立媒体融合、协同、可持续的基本管理理念,完善与新媒体环境传播形态匹配的网络舆情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构建兼顾各个环节的舆情风险管理机制;要重视风险评估结果的应用,真正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成为提升管理及生产部门风险沟通能力的手段;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常规应急处置的被动状态向事前预警预防转变,主动出击、认真治理各种安全隐患,努力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风险。

第五,推进网络舆情科普交流。网络舆情风险交流的重中之重应该是具有高度针对性的舆情科普交流。要积极构建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沟通联动机制,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科普交流的体制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科普交流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网络舆情科普交流模式研究与应用,加大力度正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成果成效,深入开展各类科学解读、科普宣传及教育培训活动,切实让公众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科学真相,培养和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科学认知及安全消费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命运共同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网络舆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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