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
发布:2018/11/19 09:52:53,浏览:1231

日前,苏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等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质量提升的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努力建成全国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苏州实际,制定《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方案明确,到2020年,苏州实现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持续增强,质量综合竞争力继续保持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一是产品、服务、工程质量持续提升。中高端产品、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持续扩大。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主要地产农产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稳定在98%、94%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培育10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20个全国市场排名领先的高端制造品牌、20个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同标准同质量的日用消费品品牌。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培育江苏省质量奖12个、苏州市市长质量奖30个。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江苏区域名牌15个、江苏名牌600个、苏州名牌1000个、商标国际注册量总数1000件。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稳定在85和80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新培育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3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个、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1个。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明显提高,公众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是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在新一代显示、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硬件、高端装备等领域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推动“苏州制造”向“苏州质造”转变。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产业集群。

三是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充分利用,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同步推进,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和能级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高端要素集聚、品牌影响显著、质量效益明显的区域质量品牌。

四是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内外标准累计4500项以上,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累计100个以上。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8%,产业计量测试、能源计量、计量校准能力显著提升。认证认可在全市传统制造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得到拓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分别达到20000家、8000家、5000家。建成各类检验检测国家级中心15家、省级中心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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