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儿童游乐遍地开花,监管不能成为盲区
发布:2019/04/16 10:11:12,浏览:1028

文/杨于泽

商场儿童游乐区和购物、就餐紧密抱团,是亲子活动的主要去处之一。但有媒体记者近日走访北京多家儿童游乐区发现,看上去很美的儿童游乐区其实暗藏诸多问题,卫生、安全等隐患突出,家长购买预付式消费卡不时会碰到商家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实际上,商场儿童游乐区成了一个真正的监管盲区,给儿童成长埋下隐患。

室内儿童游乐场所近几年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是一个快速崛起的服务细分行业。儿童和家长喜欢它,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布置在室内的游乐项目不受降水、雾霾等天气状况影响,而且是因为很多儿童游乐项目本身切合儿童好动、好奇、重体验的特点。而传统商场在业态转型中,也把儿童游乐作为“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室内儿童游乐成为新商业的新供给。

但不得不说,对这个行业和游乐设施的监管没有跟上,有些滞后。儿童游乐业涉及设施安全、场所卫生等诸多公共问题,放任自流肯定不行。一方面,商场儿童游乐是一个新兴行业,发展迅猛,政府监管有些滞后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政府监管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商场儿童游乐行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当一回事,这也是事实。

监管没跟上来,首先表现在卫生、安全问题堪忧。很多儿童游乐区要求儿童和家长穿着袜子入内,虽然这样可以防止鞋底带入固体脏物,但袜子本身也会给游乐区带来各种细菌和病菌,并污染室内空气。有些儿童游乐区每天不对游乐设施消毒,而惯于用大拖把做简单擦拭,不仅起不到清洁消毒的作用,而且可能培育和扩散了病菌和病毒。儿童游乐设施都有复杂的结构、用到各种新材料,可能也存在安全隐患。

其次是相关立法滞后:室内儿童游乐区显然属于公共场所,其卫生状况应当受到法律规制,考虑到儿童对疾病抵抗力较弱,这种规制显得尤其必要。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将7类28种场所纳入监管,而室内儿童游乐场并未被列入其中。儿童游乐设施看似简单,但在设计上其结构、功能、所用材料等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必须严格监管。现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只涉及大型游乐设施,而将儿童游乐设备遗忘了。

考虑到商场儿童游乐区是一个新兴产业,监管暂时没跟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必须马上行动起来,尽快消除盲区,堵塞漏洞。首先要补上立法的短板,将室内儿童游乐区纳入相关法律规制之下,并明确执法主体。没有法律依据,既是监管的障碍,也容易成为有关部门不作为的借口。同时相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室内儿童游乐区的卫生和安全监管排上议事日程,把压力向经营者传导下去,守住儿童成长的安全底线。

  有人说下水道是一个国家或城市的良心,其实我们更有理由说,儿童游乐设施是国家和城市的良心。如果我们连儿童成长环境都漠然视之,又怎么会关心下水道好坏?消费是营商的出口,重视营商环境就得重视消费环境和生活环境。面对儿童游乐场所更应如此,这当是城市文明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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