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苏泰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华美兴 叶渭川
【摘要】
产品(商品)的优劣,取决于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与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密切相关。质量和责任都是永恒的主题,该文从政府立法、引导、监管责任,企业的基本责任、各级人员以及直接或间接参与产品设计制造者的责任等方面,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为质量归责提供了研究的依据。
【关键词】
产品;质量责任
引言
产品(商品)不仅涉及各行各业,也涉及千家万户,出口产品还关系到国家声誉。因此,产品质量决非小事。产品的优劣,取决于产品质量,而质量的保证与政府立法、引导、监管,与企业的生产及流通过程所有涉及人员的责任密切相关。只有在国家、企业高度负责的情况下,产品(商品)的质量才会得到有效的保证。
一、政府的质量责任
质量是一种国家精神,也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民族素质,这种国家精神的凝聚,就成为一个国家的基本信仰。这种凝聚的精神,虽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但不能变得虚无缥缈,若有若无,而必须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
(一)政府的立法责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虽然是句老话,但它永远是真理。产品标准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产品质量的依据和基础,也是保证企业生产有法可依,依法经营,严格规范和约束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法、合格,杜绝危及公众安全和健康的产品流向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会不断诞生,老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需要修订和完善,否则,我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将严重地威胁人们的生命与安全,损害国家的荣誉。为此,政府要从国家发展和企业生死存亡的大局出发,真正负起责任,与时俱进,不断制定和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的标准、法律、法规,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安全、健康地发展。
(二)政府的引导责任
政府引导是政府及时对某项事物发展规律的总结性认识,并以精炼的语言提示民众,高瞻远瞩地指出适应该项发展的正确途径。我国政府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发布了《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同时还批准了各类产品规范和标准,这都是起引导作用的典范。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认识也会发生变化,不仅对当前的产品质量高度重视,而且还对产品的安全性等多方面考虑。例如儿童玩具的材料,起初以天然木质材料为主,污染也很少。但随着塑料大量出现在儿童玩具中,就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提出必须通过3C认证的材料才能用于儿童玩具。诸如此类的认识和思考,需要政府来引导,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之一。
(三)政府的监管责任
政府监管是指政府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对经济和社会加以控制和干预。它要求政府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约束和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政府监管的目的在于完善市场制度的缺陷,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大多数社会公众利益不受少数人的侵犯。
企业进行产品生产,是以经过批准的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如果企业违法经营和生产,被顾客发现的可能性极小,或是很迟(只有发生较大危害时才被发现),而且顾客发现只是义务,而非责任。因此,政府进行的依法质量监管十分重要。政府不仅要管产品生产的标准及相应的法规生成的过程及有效性,更要监管产品生产的实施过程和销售过程。目前,我国实行的许可证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对特定产品进行质量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产品抽查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都是通过政府监督和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必须坚持。
强化政府监管的基本措施是:加强教育,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理念,全面提高企业管理层素质;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督奖惩力度;制定标准、完善的科学评价机制。
政府的改革,权利的缩小,部分职能的下放,并不能推卸政府的监管责任。政府应针对当前的形势,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以及企业相关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和监督的合力。
现在网络和通信发达,不少城市开通了政府热线,不愧为政府监管的快速通道。
监管要与处罚相结合。“监”是监视和督促,是善意的提醒。“管”是处理和处罚,处理是要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把做错的事改正;处罚则要从经济上和刑罚上实施,使违法者感到“痛”,才能使他们记忆深刻,从而引以为戒、痛改前非。
二、企业的质量责任
(一)企业的基本责任
2012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纲要中将强化企业的主体质量作用作为首要举措,明确提出要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质量和责任密不可分,质量责任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对此,任何企业都责无旁贷,任何企业都需要主动识别其经营所处的法律法规环境,用心研究顾客需求和竞争对手,以更好地担负起质量主体责任。因此,质量责任不是企业高风亮节的体现,而是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二)最高管理者的责任
最高管理者是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这是企业法、质量法、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都很明确的概念。虽然不同的企业,最高管理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不尽相同,但从根本上提高产品质量,确定质量竞争优势,以及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几方面来看,他们承担质量责任是相同的。
企业最高管理者也是企业运行的最高指挥官,他们具有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指挥权。
产品质量的高低与决策、指挥的正确性直接相关。无数企业不景气甚至倒闭,究其原因,可能是复杂且多样的,但几乎无有例外地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不重视产品质量,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企业产品失去市场、产品滞销,资金困难,人心涣散。从中不难看出最高管理者应承担的重要的质量责任。
(三)中层管理者的责任
企业的政策制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层管理者是上层政策的接受者,同时也是向下的灌输者,是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也是产品质量工作中的中坚力量,是质量保证的基础和前提。
中层管理者的质量责任是:认真理解最高管理者的决策意图和措施,并贯彻到日常质量控制工作中;坚决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制度办事,并提高执行力,加大奖惩力度,确保企业产品质量目标的实现;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积极改正,对非本权限能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反馈给最高管理者决策,适时改进。中层管理者的工作做好了,才能把企业的政策渗透到整个质量体系中去,各项制度才能落到实处,产品质量就有保障。
(四)普通员工的责任
普通员工遍布于企业各部门、各岗位,他们直接或间接与产品质量相联系。直接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主要是一线技术人员和一线生产工人;间接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主要是产品上的物资采购人员、产品质量检验人员、生产设备保障人员等。有些后勤保障人员看起来似乎与产品质量毫无关系,以勤杂工为例,他们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工作稍不留神或碰断产品连接导线,或将工人准备装机的元器件当垃圾扫走,给产品质量造成直接隐患或事故。我们常说的全员质量责任,就是上要到最高管理者,下要到普通员工,都要有制度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要求。而且普通员工涉及面广、人多,影响产品质量的几率大,更要引起企业对他们质量责任的高度重视。
三、产品的质量责任
(一)设计责任
高质量的产品是设计出来的。产品质量源于设计,贯穿于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这一理念从1987年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发布《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起,已成为承研承制单位的共识。产品设计质量决定了产品固有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产品的最终质量。因此,产品质量主要决定于设计。一个按不合理的方案或设计图纸施工,无论施工方如何努力,也做不出高质量的产品。换言之,尽管产品外观美丽漂亮,但因其存在设计缺陷,终究会影响产品质量。最近公布的桥梁和房屋倒塌及汽车召回事件,首先追究的都是设计责任,然后才追究施工责任。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产品的质量责任,设计是第一位的,国家颁发成果奖,第一名获奖者都是设计师。目前国家出台了新的责任追究制,而且是终身追责,首当其冲的还是设计师。
(二)制造(工艺)责任
高质量的产品与生产制造过程密切相关。制造是个过程,从编制工艺、备料、机械加工、热处理、表面处理,各环节都与产品质量有关。工艺方法也是设计,在制造的整个过程中,它是关键,工艺设计的错误与产品设计错误一样,会影响产品质量或留下隐患。如工艺前后顺序或工艺方法设计错误,可使产品直接报废而无法返工或返修,这是工艺师的责任。各工序过程中,由工人直接操作,一旦疏忽,也会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如油漆工,没按工艺要求对产品基材打磨去油就进行喷漆,使基材与漆膜粘合力大大下降,出厂没多少时间,漆膜就起皮或剥落。这就得追究油漆工的责任。
(三)检验责任
有一种错误认识:“产品质量是检验出来的”。这种错误认识在民营小微型企业中还有一定市场。这种错误认识,如果发生在企业的最高管理层,那就危害无穷,必须予以纠正。
检验是一种符合性判断。判断或评价是以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为依据,来判断过程产品(最终产品)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由此看出,检验的责任就是严格按文件要求逐项检查实物和过程,对有批量的产品,必须认真实施首件检验,确保全批生产产品的一致性;对整机类最终产品,必须按规范逐条检验,决不能缺项。批量大的产品,要按抽检标准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师或检验员,违背检验规定或擅修改检验要求,造成错检或漏检,检验人员必须负全部责任。
(四)管理责任
在讨论“产品责任”时,人们往往聚焦于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的直接参与者,而好像与管理者无关,与管理方法和指挥、决策的正确与否无关,这是一种追责的偏见。
管理,是指管理主体组织并利用其各个要素(人、财、物、信息、时空),借助管理手段,完成组织目标的过程。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精炼地指出:“管理是一种文化(管理—任务、责任、实践)。”由此可见,管理的核心是责任管理,是让正确的人去承担正确的责任。员工能否胜任本职工作,主要取决于其直接的主管领导。产品寿命期(应包含设计、生产和使用的全过程),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都与企业管理者的策划、决策相关;也可能与政府管理者相关。天津港爆炸事故最终处理了一大批管理干部就是最好的说明。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从方案论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顾客使用,只要出了质量问题,都涉及到企业中不同的参与者的不同质量责任,同时也涉及到企业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应该认识到,员工的失责,可能影响一件事,损失也有限。而管理的失责,影响面较大、影响周期也可能很长,带来的损失就更大。同理,政府处于更高的层次的位置,如果政府立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到位,其影响的范围和损失可想而知。
【参考文献】
[1]温德成.质量与责任[M]
[2]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S]
[3]叶渭川,陆佳林.论企业质量理念的体现[J]
[4]李正权.论企业的社会质量责任[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