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江南: 从观念区域到江南共识
发布:2019/11/01 16:34:33,浏览:936

文/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姚乐

江南文化是当今江浙沪等地学界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谈江南文化,绕不开对“江南”的解读。“江南”一词有着丰富的历史和现实内涵,却也导致人们无法果断匡定它的外延。那么,究竟什么是江南?

江南文化不能与吴文化画等号

有一派意见主张,把江南文化同吴文化画等号,这符合大多数人对“江南”和“吴地”两个意象的共通联想:白墙黑瓦、市廛临河、小桥流水、朦胧烟雨、吴侬软语。前述联想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人们的苏州印象。明清两代,直到上海兴起以前,苏州作为全国最大的商业都市,以发达的商品经济为基础,同时得益于苏籍仕宦群体的话语加持,得以拥有极高的知名度,在国内城市中发挥着数一数二的文化影响力,毫无疑问地成为吴方言区和江南的文化代表。

可深入吴方言区就会发现,“吴侬软语”基本只限于对苏州话的描述,即使同属吴语太湖片苏沪嘉小片的无锡、嘉兴和上海西郊,方言的“温软”程度也难与苏州比肩。吴语太湖片内,常州话和杭州话因历史时期受北方移民影响较大,都明显比苏州话“硬”,至于海港城市宁波,方言更以“石骨铁硬”著称,乃至流传有“宁听苏州人吵架,不听宁波人讲话”的说法。太湖片以外的吴语城市,浙江的金华、衢州、温州、台州,安徽的宣城,方言音调和苏州差别更大,也更不为外人所熟悉。

至于“人家尽枕河”的苏州式水乡市镇,则主要分布在水网密集的太湖平原及宁绍平原,与吴语太湖片重合度较高,太湖片之外罕见类似城镇景观。因此,如以苏州的方言和景观为标准来衡量江南,那么狭义的江南只剩苏沪嘉锡,广义的江南也不出太湖平原和宁绍平原之外。这样的江南,不仅将南京、镇江等今天使用江淮官话的城市排除在外,同时也排斥了吴文化区的许多成员,无论是从地理还是历史的角度来看,都太过狭隘了。

文化区域与区域文化

在谈文化时,有两个相似相关却不相同的概念需要谨慎区分:一个是文化区域,一个是区域文化。

文化区域是文化地理学研究的产物。文化地理学者一般是先选取某个特定的时间断面(例如2018年底),然后在该断面下分析某些文化要素,如方言、景观、民间习俗的空间异同和地理分布,从而判别文化类型、勾勒类型边界,最终划定文化区域。例如吴方言区,就是以现代吴方言为主导因素划分的文化区域。

区域文化的研究,则是先选择特定的区域,然后研究区域内的文化分类、文化布局、文化演进、文化成就等等。这个事先选定的区域,可以是文化区域,也可以是自然区域、行政区域;可以是现实区域,也可以是历史区域、观念区域。例如吴文化,就是基于吴方言区的区域文化;草原文化,是立足草原这一自然区域的区域文化;江苏文化,则是以今江苏省的行政区域为范围的区域文化。

简要言之,文化区域内的文化须具备同质性,区域文化则无此限制。文化区域和区域文化并非一对一的关系,一种区域文化可以涉及多个文化区域:江苏文化就兼涉中原官话、江淮官话、北部吴语等三个方言区。

江南文化作为一种区域文化,它的空间基础“江南”是何种区域?将江南文化等同于吴文化,或视之为吴文化的一部分,其实是把吴方言区当成了江南文化的空间基础。这当然行不通,因为江南不是单一的文化区域。

在划分文化区域时,方言是核心指标,上海及其周边的吴方言过去曾被称为“江南话”,但此种片面的提法一来比较小众,二来已经过时,在严谨的方言分类里,更无“江南方言”一说。江南不止一种方言、一种文化,这是世所公认的。

“江南”是一种观念区域

江南文化的江南,既非文化区域,也非“长江以南”的同义词。早在先秦秦汉,华夏话语中的江南就不包括长江上游(当时以岷江为长江上游)以南的云贵高原、中游以南的岭南和下游以南的闽地,因为这些地方直到西汉中期甚至六朝时代才真正意义上融入华夏版图,而江南一词在此之前已有约定俗成的适用范围。宋代以降,受政区地名等因素影响,长江中游以南的两湖地区也不再被称作江南。江南和长江以南,自古就不是一回事。

江南不是自然区域。长江流域按自然要素划分的区域,大者如长江中下游平原、江南丘陵、东南沿海丘陵,小者如太湖平原、宁镇丘陵、宜溧山地,都不能等同或涵盖江南。

江南也不是官方划分的行政、军务或监察区域,当代没有以江南为名的政区、军区和巡视区,过去冠以“江南”二字的官方区域都和今天所说的江南有所不同。

就行政区域言,宋代的江南东、西转运使路,地括今江西、皖南、鄂东和南京周边,却不包含太湖平原。元末朱元璋设置的江南行中书省和清代的江南省,均领有江北和淮北的诸多府县,在长江以南,前者一度领有嘉兴、湖州,后者则不辖杭、嘉、湖三府。

就军务区域言,宋代的江南东、西安抚使路,辖区和同名转运使路一样不及苏杭。明代为防御倭寇而在南直隶境内设置的江南副总兵,防区仅苏、松、常、镇四府。清代的江南提督,多数时候只分管江苏地方(含今上海)的军务。

就监察区域言,初唐的江南道,盛唐的江南东、西道,范围都大于今人所说的江南,不仅地涉荆湘,后来还包括福建。元代江南行御史台对口的江南十道地域更广,今两广、海南都在其中。

至于中心在长江以南而未冠以江南之名的其他官方区域,如宋代的两浙路,元代的江浙行省,明代以来的浙江,清代以来的江苏,民国以来的上海市,新中国成立初期短暂设立的苏南行署区,在空间上也都与今人眼中的江南存在差异。

所以,江南文化的江南,在自然和人为的区域中,在历史和现实的区域中,都找不到完全对应的事物,它仅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内,纯粹是一种观念的区域。

因人而异和求同存异

明末短篇小说集《醉醒石》第八回提到“江南地方”时,还点了“苏、松、常、镇、杭、嘉、湖”七府之名。李伯重先生《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据此认为两者在时人眼中是对等的,代表了明末的一种江南观念。可事实上,小说并没讲江南仅限苏杭七府,最多只能说苏杭七府从属于作者观念中的江南。李氏在苏杭七府外加上南京亦即明应天府、清江宁府,和清代从苏州府划出的太仓直隶州,将八府一州之地界定为明清的江南,虽得到明清社会经济史学界的不少认可,但终究也不过是一种学术观念,反对的声音也不少。

观念必然因人而异:把江南混同于太湖平原,是一种观念;把扬州算入江南,是另一种观念。不同的观念难以相互说服,它们各有各的凭据,一切现实和历史的蛛丝马迹,财富多寡、民风文质、方言轻重、正史杂著、唐诗宋词,都能被援引来论证各自的想法。采用不同的标准争论何处是江南,争不出江南的共识。

共识应该求同存异:既然谁都无法垄断江南的解释权,那么面向全国的江南文化研讨,自应本着寻求合集的态度,把长江流域至今认同“江南”的所有地域、人群都囊括进来。为此,需要广泛征集意见和开展调研,才能最终达成当代的江南共识。

这一共识的江南,势将超出江浙沪,延伸到安徽、江西甚至湖北境内。这在江浙人看来也许是有违常识的,因为今天我们习惯了“沪宁杭工业区”和“江浙沪包邮”等公私宣传,日常生活中很少感受到本地和皖、赣的地域联系。

然而,常识和感受是不可靠的,也是会变化的。在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今天,包含安徽部分省境的“长三角”已取代“沪宁杭”,成为人们日渐熟悉的跨省区域。这一背景下,把池州、宣城、芜湖、马鞍山等皖南城市计入江南,受到的争议正越来越少。

可以想见,随着交通、物流、信息网络的继续扩展,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经济一体化的范围未来还会突破长三角,扩展至江西等处。到时,广域的江南共识必能获得更加坚实的常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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