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魏际刚
工匠精神是从业者为追求产品、服务的高品质而具有的高度责任感、专注甚至痴迷、持之以恒、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等精神,体现出“责任、热爱、敬业、专注、坚持、精益、创新、道技合一”等特征。
工匠精神曾为灿烂的中华文明作出重大贡献,但近些年工匠精神传承明显不足,工匠队伍建设严重滞后。
中国工匠队伍建设滞后
(一)中国具有厚实的工匠精神底蕴
工匠精神在中国源远流长,对中华文明影响深远。金缕玉衣、素纱禅衣等制造极品,就是工匠精神在中国古代制造中的杰出体现。《庄子·达生》中的梓庆呈现的匠人精神具有“专注走心、追求极致、宠辱不惊、忘名忘利、敬畏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礼记·大学》中同样弘扬了“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的工匠精神。
中国古代工匠精神分为“技”“艺”“道”三个层次。技是匠人所拥有的基本能力;艺是在技基础上的创造,蕴含了方法的凝练和智慧的展现;道是对前两者的深刻体悟,是对天地规律的触类旁通和对万事万物的深刻洞见,“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中国古代的“艺徒制度”,不仅讲究技术传承与掌握、传授技艺知识,而且重视师徒间互动和领悟,教会做事的方法、从业态度及做人道德。言传身教、师徒共学共研共进使师徒共同在实践中传承和发扬工匠精神。
(二)工匠精神虽有传承,但近些年孕育传统工匠精神的文化土壤逐步流失
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发展需要文化土壤的孕育。中国虽有两千多年的工匠精神传承,但近一百多年的经济社会变革,特别是在迈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工匠精神赖以存在的文化土壤正大量流失。千百年形成的精益求精、质量至上的精神在快挣钱的时代被人们舍弃,逐利之心远胜过做出令人感动的产品。人们过度追求商业利益,“重数量、轻质量”“顾眼前、忽长远”。企业与个人把“聪明劲”用在“灵活性”上,经常对应该遵守的程序和规则采取变通处理方法,甚至为了短期利益或非法利益进行伪造、偷工减料、损人利己。同时这些行为因为政府监管体系的薄弱、市场竞争机制的不健全,未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与遏制。
(三)以高技能人才为代表的工匠队伍建设滞后
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中国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中国就业人员约7.76亿,技术工人约1.65亿,其中高技能人才仅有4700多万,占整个就业人员的6%。中国高级技工缺口达上千万人。而在日本,整个产业工人队伍中,高级技工占比40%,德国则高达50%。相关机构的研究还表明,中国技能越高的劳动力缺口越大。
高技能人才缺失,一是削弱了产业竞争力,中国制造在品质与品牌方面存在很大的短板。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居民海外消费高达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一半用于购物,所购商品也从以往的高档奢侈品转向了性价比较高的日用消费品。二是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成本,据中消协统计,在众多投诉项目(质量、计量、公平交易、合同违约、安全生产、假冒伪劣等)中,质量投诉连续10年超过50%。质量问题带来重大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三是加重结构性失业问题,随着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迈向中高端,技术结构朝着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就业结构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更多,低质低效低技能的劳动力下岗失业的风险在加大。
中国工匠精神与工匠队伍建设不足的重要原因
(一)工匠社会地位不高,人们普遍认为的成功就是指“升官发财”
价值观是人们认定事物、辨别是非的一种深层次思维或价值取向。工匠精神的价值观是一种层次很高的文化形态,需要国家的引导与鼓励。当今中国,权力与金钱成了众人顶礼膜拜的对象,多数人以收入高低作为职业生涯是否成功的评价标准。人们视能赚大钱、能飞黄腾达者为“能人”“成功人士”,而那些默默耕耘、诚实劳动的匠人以及身怀绝技、身手不凡的技工、“土专家”则淡出人们的视线,甚至被人看不起。现实中,工匠们付出很高的劳力、时间与精神成本,但实际回报并不高。工匠成为“苦行僧”“傻子”的代名词。残酷的现实让工匠们面临着巨大的物质、精神与生存压力,深深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取向以及择业敬业意向。
(二)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不畅
工匠精神的建设,需要对一代代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国内企业往往将更多的报酬分配到营销部门,追求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收入的增加,而忽视了对创造产品增加值的中间生产环节的激励。分配的不合理使高学历高创造力的人群流向企业的营销部门,而生产环节的工人得不到重视和应有的报酬,也就缺乏对产品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改进生产技艺的动力。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偏低,人们普遍认为技术工人职业发展渠道单一、上升空间和成长模式狭窄。在现行体制下,技工的出路几乎永远被定格在车间一线,繁重的劳作和无休止的加班往往会伴随其全部职业生涯。一个月薪几千元的“白领”岗位能吸引大学生哄抢,而工资上万元的技工岗位却少人问津。
(三)职业教育“低人一等”,重学历文凭、轻职业技能的观念未能根本扭转
一个国家需要多种多样的人才,既要有一流的思想家、发明家、科学家,也要有高素质的工人、技师等技能人才。某种程度上,一个国家的技术实力取决于该国劳动者的技能水平。长期以来,我们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各大院校不断扩张以“大批量”产出高学历高文凭的学生,而摒弃了适才而育与劳动光荣的理念,一些高等专科学校被本科院校合并,而一些职业教育学校甚至招不到学生。
(四)专业技能人才的开发与教育体制不完善
一是工程教育实践环节薄弱,产教融合不够深入。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中的工程实践环节不太受重视。工程教育普遍重理论轻实践,偏重科学基础课,工程实践课偏少。产教融合模式单一,多数是基于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采用顶岗实习或是单项技能的训练。学生没有得到充分的工程与实践训练,缺少对工程设计及运用综合知识解决问题的理解,动手能力差,毕业后很难适应实际工作。
二是企业在人才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不充分。企业宁愿每年耗费大量财力送管理人员学MBA,送工程技术人员去高校拿文凭,却不愿在技术工人培训上多投入。在投入压力大、人才流动性大、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的多重影响下,企业的人才培育能力和主动性都比较欠缺。许多企业缺乏内部培养技术骨干员工与行业人才的体制,而到了急需用人的时候大部分靠的是猎头,互相“挖角”。
加强工匠精神与工匠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实施质量驱动的“工匠中国战略”
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工匠精神的打造与工匠队伍的建设,实施质量驱动的“工匠中国战略”。以建设质量强国与构建21世纪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总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市场竞争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环节的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工作机制,使高品质产品有好价格,专业人才与现代工匠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把质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优先内容。
(二)大幅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
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引导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制定企业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办法,持续提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
企业引进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对技能精湛、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适当延长退休年龄。高级技师退休待遇与工程师等同。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建立技术带头人制度,设立“首席技师”,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鼓励相关部门与机构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特殊奖励。鼓励企业在经营管理决策中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
(三)构建完善的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有机结合,贯穿人才发展全过程的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中等、高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硕士、博士之间的纵向衔接,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间的横向沟通以及终身教育的便捷通畅。提高大学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使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学生具有同等升学机会,构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的“立交桥”。
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产教融合以社会、产业、行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培养。让学生有效地融入产业活动,把产业理念、技术、文化引入教学活动中。强化工学结合,形成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对接、学校教学内容与企业生产对接、学校评价标准与企业要求对接的机制,形成教、学、研、产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与现代工业文明相适应的现代学徒制。学徒制应坚持产业导向、突出专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共担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建立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
(四)改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特点、成长规律,合理设置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指标,以品德、业绩、能力、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专业岗位中工作经验、教案、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同于论文、科研等成果。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优先考虑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五)营造崇尚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
在全社会倡导“精益求精、止于至善、勇于创新”的精神,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现代产业发展的思想基础。以工匠精神来感召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专注走心,努力实现“道技合一”。把工匠精神塑造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工匠精神的培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创业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创新激励等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各界对工匠精神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