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4/11/06 10:29:11,浏览:999
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和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起草的地方标准《“浙江制造”评价规范》近日正式批准发布。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通用要求和管理要求两部分,明确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4个方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认证特性,并提出了“浙江制造”基本条件。
浙江省历来是制造大省,却不是制造强省,浙江生产的产品附加值低,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浙江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作出了“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影响力”的重要决策,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带动质量水平提升。在此背景下,浙江省质监局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着力构建完善第三方评价体系,希望通过标准提升“浙江制造”产业层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据了解,该标准将于今年11月27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实施后,将有助于提升全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壮大“浙江制造”品牌,加快浙江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浙江制造”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