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质量之光”年度质量盛典票选情况简介
发布:2014/12/04 09:27:55,浏览:2205

●2014“质量之光”投票项目简介

  “年度质量记忆”系列——

  年度质量事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社会广泛关注的质量大事。

  年度质量人物: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改变了质量发展轨迹的公共质量人物、专家学者、质量工作者、企业家、消费者。

  年度质量热词:令人印象深刻、特别关注、搜索量高的质量热门词和网络焦点。

  年度魅力品牌:用户满意度高、质量可靠、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品牌,包括实物产品品牌和特色服务品牌。

  年度地标产品:质量值得信赖、独具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年度质量魅力城市:用质量提升幸福指数、丰富发展内涵的“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创建城市。

  “质量创新示范”系列——

  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各地地方质量奖获奖及提名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在行业和区域中处于领先水平的优秀企业。

  质量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新创造、新经验、新亮点。

  质监改革创新示范:各地质监部门在职能改革中值得推广和借鉴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果。

  质监理论创新示范:具有创新性的质监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的思考和深度探讨。

  技术机构优质服务示范: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服务机构。

  ●22014“质量之光”活动评选原则

  2014“质量之光”投票活动秉承3个原则——

  一是自愿原则。入围项的确定过程,以读者、网友推荐和组织、个人自愿报名为主,所有参与对象均为自愿参加。

  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入围项名单由“质量之光”组委会根据推荐名单确定,经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投票全过程在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微信实时公开进行;《中国质量报》将投票情况及时向读者和网友公布;专家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审定入选名单;中国质检报刊社社委会通过入选名单后向社会公布。

  三是不收费原则。“质量之光”活动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参与企业及组织自愿参加后续宣传和展示活动的,将按照中国质检报刊社有关经营规则另行安排。

  ●22014“质量之光”投票方式

  2014“质量之光”投票分为两种方式——

  一是登录中国质量新闻网(www.cqn.com.cn)首页“质量之光”投票专区

  二是关注中国质量报微信公众号(回复“质量记忆”、“质量创新”)参与投票。

  本次投票活动的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

  “年度质量记忆”系列共有6个投票项目,分别是“年度质量事件”、“年度质量人物”、“年度质量热词”、“年度魅力品牌”、“年度地标产品”、“年度质量魅力城市”。

  “质量创新示范”系列共有5个投票项目,分别是“质量标杆企业示范”、“质量管理创新示范”、“质监改革创新示范”、“质监理论创新示范”、“技术机构优质服务示范”。

  ●22014“质量之光”专家委员会
  

  2014“质量之光”专家委员会由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刘兆彬牵头,由质量界、社会组织、技术机构、法律界、新闻界等代表组成,共7人。

  主任委员:刘兆彬(质检总局总工程师)

  副主任委员:郎志正(著名质量和标准化专家)

  成员:汪发楷(中国产业报协会副会长)

  成员:汤万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成员:李静(质检总局新闻办主任)

  成员:岳运生(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员:李晶晶(中央电视台记者)

  2014“质量之光”专家委员会负责对2014“质量之光”11个备选项的入围名单进行初审;根据得票数审定入选名单,经质检报刊社社委会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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