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5/01/04 14:32:24,浏览:1775
根据民政部民发[2014]38号,中国质协字[2014]45号、6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国质量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质协)第六次常务理事会议对注销中国质协各分会的意见,为推动各分会组织创新,更好地推进中国质量事业,切实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中国质协决定注销中国质协各分会,现公告如下(按登记证号排序):
中国质量协会冶金工业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船舶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信息产业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烟草行业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化工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建设机械行业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轻工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有色金属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纺织协会
中国质量协会石油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石油化工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煤炭工业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防雷电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科学技术分会
中国质量协会工程机械分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起,上述分会即予以注销,中国质协与上述各“分会”解除隶属关系,任何组织、单位、机构或个人等主体都不得再在其名称中出现“中国质量协会X分会”的字样,也不得再以中国质协分会的名义从事任何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质量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