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质监局:端掉“毒鸭血”窝点
发布:2012/05/29 14:33:53,浏览:1958

明知甲醛对人体有害,却依然当做添加剂制作食品。1月18日,在宝应生产销售“毒鸭血”6000多斤的熊某等三人,被宝应法院判处刑罚。

记者了解到,熊某等三人均来自江西,是一家三口。熊某的儿子早年在安徽打工就是帮人家生产“甲醛鸭血”,学到技术后就和家里人说要自己开张这项买卖。于是父亲就开始调研市场,发现江苏宝应没有生产鸭血的,市场上的鸭血都是外地供应。

抓到这个大缺后,一家人于去年1月份来到宝应开始从事鸭血生意。据当事人供述说,由于鸭血的血源不多,产量很小,加上老家出了点事情,一家人便回到江西。直到去年10月份,三人又来到宝应,这次回来,产量大涨,不但批发,还在菜场零售。

但好景不长。去年11月初,经群众举报,警方和宝应县食安委派人从菜场购买了熊某出售的鸭血块。经江苏省有机食品检测中心检测,鸭血中甲醛含量每千克高达100毫克以上。

举报情况属实,相关部门立即行动,经当地警方联合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秘密侦查,最终在宝应县安宜镇某村一民宅内端掉了这一生产窝点。

当执法人员进入窝点时,熊某正在生产鸭血。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制作鸭血的添加剂甲醛,并现场查封了2000斤左右鸭血成品。经抽样送检,查封的鸭血甲醛含量为193mg/kg。

据熊某等人交代,鸭血生产加工后要装入专门的塑料桶,用水泡上保存,一般只能保存一天,为延长鸭血保质期,在水里添加甲醛可以保存到4天,而且看相很好。他们的鸭血全部销售到金湖、盱眙和宝应本地。

在当天的庭审中,熊某等人承认自己知道甲醛是有害物质,制造鸭血的血源来自江苏泗洪,成品鸭血里的成分不完全是鸭血。

事实清楚,法庭当庭宣判,判处熊某父子两刑期各一年零六个月,判处熊某妻子刑期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米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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