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启动
发布:2015/09/30 11:12:24,浏览:2120

汇聚质量民意,成就质量记忆。金秋九月,作为全国质量月重要活动之一的2015“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预计将有超过百万人次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投票的方式表达对中国质量的看法与期待。

2012年创办的“质量之光”活动,始终坚持“用社会的眼光看质量”这一理念,经过三届活动的积淀,已经成长为我国质量领域互动性最强、参与面最广、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的专业活动品牌,累计参与人数超过400万。这项活动得到了质检总局高度重视,支树平局长在2015年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专门要求要组织好“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正如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所说:“质量之光”的本质在质量、特色在质量、魅力也在质量。

据悉,2015“质量之光”将在前三届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互动性和专业性,打造树立质量典型、推动质量创新、宣传质量文化、展示质量工作的良好平台,用百万质量民意,成就你我的质量记忆。

在评选项目方面,2015“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在2014年“质量之光”活动的基础上进行了精简,共设有7个项目,分别是:年度质量事件(人物)、质量魅力城市(区、镇)、质量标杆企业、年度魅力品牌、卓越技术机构、年度质检创新、年度质量好新闻。每个项目将根据前期社会征集情况,确定入围项,接受公众投票。组委会将综合公众投票数量和专家委员会意见,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2015“质量之光”年度盛典上现场发布。

为了进一步提升“质量之光”活动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在质检总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了由质检总局领导、质量品牌领域权威人士等担任顾问指导、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的“质量之光”活动公众评选组织委员会,作为活动的领导机构。组委会顾问由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国务院参事张纲、总局原总工程师刘兆彬、中国工程院院士卢秉恒、中国工程院院士庞国芳、原中国质量万里行组委会主任艾丰、国际质量院院士刘卓慧、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会长莫新元,以及人民日报、央视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有关领导担任。与此同时,“质量之光”活动专家委员会成员也有适当调整,增加了部分质量领域的权威专业人士。

按照活动组委会的安排,2015“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将分为3个阶段,一是“征集质量记忆”阶段,从即日起到10月下旬,读者和相关企业机构代表,可以通过发邮件(zlbbjzx@vip.sina.com注明“质量之光”征集)、发微信(中国质量报官方微信号zgzlbgw)、发微博(新浪微博@中国质量报)3种方式,推荐或自荐各个项目的备选项。二是“投票阶段”,组委会将结合多方推荐意见,形成各评选项目最终备选名单,并在11月上旬开通网络投票和微信投票专区,接受公众投票。三是最终名单确定并发布阶段,专家委员会对公众投票结果进行审查,提出入选名单,交组委会研究确定最终名单,并在12月下旬举办的2015“质量之光”年度盛典现场发布。届时,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将对盛典进行现场直播,各大权威媒体也将进行全程报道。

“质量之光”活动公众评选组织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前三届的经验来看,通过公众投票加专家评审的方式,能够选出一年来中国质量领域真正值得铭记的质量节点和值得肯定的质量榜样。相信今年的“质量之光”公众评选活动,能为2015年中国质量事业增添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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