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企业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发布:2012/05/30 09:46:53,浏览:1999

日前,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山东烟台中鲁远洋(烟台)食品有限公司实施。这一制度,将公司中关于产品质量的权力单独分化出来,由首席质量官专门负责,而质量官不仅对产品质量拥有一锤定音的权力,就连对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也有决定权。这一制度不仅在烟台市是第一次实施,在山东省范围内也是首次试点。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一个企业的产品生产、人员任免是由总经理来决定的。但是在近日中鲁远洋(烟台)食品有限公司举行的首席质量官任命仪式上,这一权利却被分化出去,成为一个独立、专职、专责的管理部门。首席质量官主要负责企业的产品质量,从最基本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到生产人员任免,还有产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简单地说,凡是与企业产品质量有关的,不管是人,还是物,都是质量官的权限。公司今后的发展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质量官。中鲁远洋(烟台)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孟凡勇表示,这一权利的转移,将彻底改变企业产品质量以老板为中心的局面,创建以品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相关行业加强质量管理。

烟台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烟台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是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值得在全市各类生产加工企业借鉴推广。

拿着首席质量官的任命聘书,柯本红有些激动。柯本红之前主要是负责产品质量检测,成为首席质量官后,最令人关注的就是3个一票否决权了。在产品质量一票否决、品质保证部人员调配一票否决、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一票否决这3项权利中,每一项都与产品质量有关。柯本红表示,作为质量官,她不仅要从头到尾参与产品的生产过程,更要把好产品出厂前的最后一道关。

据了解,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在产品质量管理上,彻底实现了3个分离,即产品质量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分离,使产品质量管理独立化;产品质量安全与总经理个人意志的分离,使产品质量管理科学化;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任务的分离,使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化。也是通过这3个分离,使质量官在质量方面实现专责、专职、独立,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作为中国最大的金枪鱼交易中心,中鲁远洋(烟台)食品有限公司每年出口6000多吨的金枪鱼,范围遍及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储量也占据了全国的70%以上。虽然该公司每年的出口量很大,却从来没有发生过退运、通报、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比较符合首席质量官的企业标准,而且这也是考虑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未来发展趋势的需要,所以烟台市质监局在开发区44家食品企业中,选择了它作为试点企业。如果试点成功,他们会逐渐将这一制度向其他企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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