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顶层设计 做好集中攻坚
发布:2016/02/25 09:59:08,浏览:1857

在今年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强调说,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风险防范,突出监管重点,转变监管方式,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特种设备危险性高、安全监管难度大。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如何打好特种设备攻坚战,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记者采访了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

宋继红介绍说,去年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三大战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将持续用力、集中攻坚,继续深化“三大战役”。一是继续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组织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回头看”,继续摸实情、除隐患,以建档问题电梯为重点,继续做好隐患整治工作,促进挂牌电梯尽快完成整改;全力推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落实使用维保单位电梯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多种方式开展电梯应急处置工作;对维保监管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改革制造、维修单位许可方式,鼓励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开展典型事故技术分析,完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更加严格的技术要求。二是继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压力管道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全面检验和风险评估工作,继续开展国家重大工程油气输送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登记试点。三是继续打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重点做好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和锅炉节能规范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配合环保部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研究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行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试点,建立联动机制,力争率先解决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会同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研究制定《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抓紧完善锅炉环保相关配套法规标准,以保证锅炉环保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落实。

特种设备不是运行于高空、高速中,就是承载于高压、高温下,一个小小的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就会把特种设备变成一枚“定时炸弹”。就今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问题,宋继红表示,一是继续完善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与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部位场所安全检查。二是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电梯等重点设备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全面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推进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三是引入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供企业或机构进行评价,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风险管理。

改革是最强大的发展动力。那么在深化改革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将有哪些举措呢?对此,宋继红介绍说,近期,质检总局将出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并抓紧制定特种设备“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优化安全监管体制。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划分为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科学确定3种职能的具体内容,加快技术检查机构的设置。

二是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在生产环节,将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改革力度,着力精简合并许可项目,同时,依法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根据产品特点和风险,实施3种准入方式:即政府实施少量必要的许可、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市场准入和行业自律基础上的政府采信。在使用环节,将分类改革使用登记制度,推进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从单台设备登记向单位整体登记转变;继续实施使用环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将生产单位许可和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的鉴定评审明确为行政许可相关的技术性服务;对检验检测人员依法实施资格管理,推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向行业自律管理转变。三是推进检验工作改革。将科学划分检验类别和实施方式,按照检验性质、领域分类推进检验改革。监督检验方面,将按照精简效能、增减结合的原则,与行政许可改革措施相配套,改革现有的制造、安装监检制度,将设计文件鉴定、型式试验、产品定型能效测试与原有的制造、安装监检统一纳入监督检验范畴;调整监督检验收费政策,引入人工日成本核算。定期检验方面,将根据设备风险水平,调整定期检验项目、内容和周期。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基础上,将实施核准加授权的检验机构准入方式,由企业在授权检验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实现有限有序竞争,推动检验社会化进程。

当前,质检总局正在大力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工作,特检机构在整合方面将有哪些动作?宋继红说,“十三五”期间,将按照国办的8号文件和质检总局的86号文件,积极推进检验机构整合改革。主要是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纵向整合、统筹规划的原则,将质监系统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分离为技术检查机构和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并推进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组建特检集团,可考虑先在工商部门注册再探索改造成非营利机构。由中国特检院牵头,联合地方特检机构,以资产为纽带,组建成立中国特检集团。鼓励省或副省级城市特检机构组建省或跨省的特检集团。通过整合不断提升特检高技术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检验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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