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防中心参与起草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2016/05/06 10:46:45,浏览:2486

近日,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与起草的《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 32610-2016)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的防护效果和佩戴安全性能作了明确规定,是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

省特防中心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独家承担了口罩产品的风险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了大量口罩方面的分析数据,并联合国家劳动保护用品检测中心(北京)等相关单位组织起草了《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该标准有两大关键指标,即对细颗粒物(PM2.5)的防护效果和佩戴的安全性能。防护效果级别是根据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的,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D级、C级、B级、A级。具体为:D级适用于中度(PM2.5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污染、C级适用于重度(PM2.5浓度≤250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污染、B级适用于严重污染(PM2.5浓度≤350微克/立方米)、A级在PM2.5浓度达500微克/立方米时使用。此外,为保障公众佩戴防护口罩时的安全性,该标准要求口罩应能安全牢固地护住口鼻,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角和锐利边缘,对甲醛、染料、微生物等可能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因素,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规定了不应使用可能对人体有害的材质。考虑到佩戴者行走时的安全性,标准规定口罩下方视野应不低于60度,避免因口罩拱形设计过高影响佩戴者的视线。

口罩团体标准和口罩技术规范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民用防护口罩市场无标可依、无标可查的混乱现象,对有效规范市场、合理引导消费起到保障作用。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767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