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04/09 17:35:00,浏览:3511
各有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7号),经审查,金坛市三蜂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符合食品添加剂产品发(换)证条件,准予生产许可。请有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督促获证企业做好在产品包装上加印和加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和标志的有关工作。
发证企业相关信息公布于江苏省质监信息网:www.jsqts.gov.cn (首页“通知公告”、食品监管网页“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