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质监局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
发布:2012/10/18 14:08:07,浏览:1252

近日,记者随云南昆明市质监局稽查大队到位于官渡区的一家休闲小食品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公司仓库里几乎是空的。是市场销售情况不好还是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这家企业的负责人有点不好意思地告诉我们,上个月公司车间及仓库出现积水情况,被日常巡查的质监人员发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暂停生产,直至达到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要求。“我们重新用水泥把车间和仓库的地面都铺了一遍,前两天刚通过检查恢复生产。”

昆明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陈柄旭告诉我,这家企业并非个例。很多企业在获证之后就容易放松管理,很有可能出现某一环节不符合获证条件的情况。因此,证后监管显得非常有必要。今年,该局成为了云南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到市局的首个试点,工作的压力就更大了。面对全市食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低这一现状,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确保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今年7月,该局在证后监管上创新方式,将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生产环节中不安全因素细化成22条昆明市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日常监督管理“零容忍”条款。

什么叫“零容忍”?陈柄旭的解释是,一方面这些条款属于食品安全隐患的“高风险点”,如果不加以规范就有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恶劣后果;另一方面这也是企业在获证之后往往容易忽视和容易“复发”的问题,通过“零容忍”可以警醒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记者发现,这22条“零容忍”条款看似简单,其实涵盖了环境卫生条件,人流、物流的卫生防护要求,原辅材料、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要求细化成为执法人员看得见、摸得着的监管执行条款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行为准则,非常有针对性。具体包括“生产操作人员未经洗手、穿戴工作衣帽进入生产车间”、“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工具和容器不能有效证明无毒、无害”、“生产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等。

既然是“零容忍”,那一旦企业出现了条款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的处罚也会更加严厉。比如,前文提到的那家企业就是因为符合“零容忍”条款中的提到的“食品生产设备、设施、工具和容器等没有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和“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而被要求停产整顿的。9月下旬,昆明市经开区质监分局就对12家触犯“零容忍”条款的食品获证企业处于暂扣其7天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措施,并限期整改。这些企业整改之后,各项指标较之前均有明显改善。据陈柄旭介绍,对于那些屡次出现“零容忍”问题的企业,该局会按照规定吊销生产许可证。目前已经有一家企业处在“吊证”的边缘。

几个月来的实践证明,“零容忍”条款确实能够提升证后监管工作的效率。不仅让监管人员在工作中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抓手”,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地提升了食品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过去不少企业对这些问题不是很在意,总觉得无所谓。有了“零容忍”条款,就相当于给企业划出了一条食品安全“警戒线”,从而把风险控制在源头环节,解决在初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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