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10/31 14:10:39,浏览:1214
今年5月至9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监局开展了复混肥料、磷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共对北京、天津、河北、江苏等29个省市区的1361家企业生产的1394批次复混肥料产品,以及287家企业生产的299批次磷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在曝光的172种不合格复混肥料中,我省淮安市远丰肥料有限公司、东海县扶农肥料有限公司、赣榆县奥玛德肥业有限公司、江苏谷丰化工有限公司各有一种规格的化肥被检出总养分或包装标识不合格。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抽查反映出个别企业缺乏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差,有的甚至故意制售假冒伪劣。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耿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