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提出
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今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要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以及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机制。
《要点》指出,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要点》明确了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大力加强商品质量日常监管、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加强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全面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共治、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8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和百余项具体工作,其中16项具体工作由质检总局牵头或者分工负责,主要包括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机制等重点工作。
根据《要点》,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点领域包括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和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围绕这3项重点领域,《要点》提出,要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全国协查机制,加强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强化检测、监管、执法部门联动;重点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等具体工作措施。
《要点》还提出,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加强重点产品管理和重点区域治理,具体包括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假冒治疗慢性病药品、无证医疗器械和假冒知名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消毒剂、消毒器械、灭菌剂、灭菌器械等重点产品的抽检;加强车用燃油监管,重点加强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监管与专项检查,集中力量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把区域集中整治作为质量和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创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完善治理机制,积极巩固整治成果,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等举措。
此外,《要点》还明确要探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技术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逐步提升侵权假冒违法线索发现、收集、甄别、处置能力;推进质检12365“执法管理”和“信息采集”系统全面上线应用;完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机制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