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底以来,电煤供应形势异常严峻,质监局结合工作职责、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电煤质量保障工作。
一、认真履职,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电煤正常供应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电煤供应安全、平稳、有序,市质监局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电煤保障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主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电煤保障供应的决策部署,安排对煤质检验结果和电煤计量进行监督,积极化解供需双方煤质检验及计量纠纷,查处电煤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二)搭建质量争议处置平台。市、县两级质量监管部门均明确专人联系,及时、公正、依法调处质量、计量纠纷;督促电厂在厂内公示《贵州省电煤交易煤质检验管理办法》和争议、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以便供需双方知晓并共同遵守;要求电厂将煤质取样、制样、检验等全过程对供煤企业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以示公平、公正。
(三)发挥技术优势,开展比对检验。自去年12月至今,市质监局每月安排专人对各煤矿供应电厂的电煤存查样进行随机抽样,送具备资质的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检验,比对双方干基高位发热量、全硫、灰分等检验值以评价安顺电厂煤质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通过连续7个月35个样品的检验值比对,电厂的发热量、灰分检验值均在不同实验室允差范围内,仅有3个样品的全硫检验值超差(电厂检测值均低于省煤检院的全硫检验值)。市质监局定期将每月的比对检验结果向市煤电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四)及时提供技术指导。针对部分样品全硫检验值超差的情况,市质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安顺电厂开展了技术指导。详细了解了进厂电煤采、制、化过程,特别是全硫值检测设备-测硫仪的使用、维护和定期检定情况,帮助、指导电厂查找和分析超差的原因。通过整改,6月份市质监局抽查的5个存查样品所有比对指标均在误差范围内。
(五)认真调处争议纠纷。市质监局积极调解、处理供需双方质量、计量争议和纠纷,化解双方矛盾,促进电煤持续正常供应。今年以来,针对永贵(永润)煤矿对煤质化验结果异议较多的情况,6月份质监局重点对该煤矿供煤的样品进行了抽样比对。经检验,6月份抽取的来自永贵煤矿的两个样品比对结果均合格;同时,质监局于2016年12月抽取的永贵煤矿的一个样品、2017年2月的两个样品、2017年4月的两个样品比对结果均为合格,未出现比对超差的情况。比对情况市质监局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了永贵煤矿主要负责同志,并征求其有效改进煤质检验方面好的建议和意见。
二、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全力保障电煤电力供应
(一)加强协作,开展联合调研。去年年底,由于煤炭价格反弹,电煤供应形势严峻。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电煤保障供应紧急会议,对当前安顺市电煤保障供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会后,市质监局立即与市工信委、市煤安局等部门进行了即时沟通并商讨,拟定了电煤质量调研方案。随后与工信部门联合组成四个调研组,选择全省较有代表性的四大发电集团(国电、华电、大唐、金元)13家发电企业(全省共有21家发电企业),分别赶往铜仁、黔南、遵义、六盘水、毕节等地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发电企业电煤硫分扣减煤款等相关情况,提出了针对本地供煤企业,适当上调硫分起扣点的建议,为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二)联合部门,共同组织实地观摩。市质监局积极会同市煤安局组织主要产煤县(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集团公司到安顺电厂观摩、调研电煤采、制、化过程。通过组织企业实地查看安顺电厂电煤煤样采集、样品制作、样品化验的基本流程,考察供需双方共同关注的电煤发热量、含硫量等重要数据的检测设备和程序,进一步消除了煤炭供应方对电厂煤质检验数据的疑虑,促进了彼此的信任,增强了双方协作互惠的信心。
三、积极建言献策,为有关决策部署提出参考性建议
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是安顺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重点,《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在市内增设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因设立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涉及投资方、场地、人员配备、运行管理、工作经费等一系列问题,质监局为此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和分析后认为:通过近几年(2011年~2012年以及去年至今)抽取电厂备查样比对的情况来看,其电煤检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完全能够满足日常检验的需要。如果盲目地投入大量资金建立此类机构,短时间内检验技术能力水平如无法满足双方的需要,届时势必将引起更多的矛盾和纠纷。据此,市质监局提出了暂缓建立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建议。后经有关单位反复论证,最终采纳了这一建议。
下一步,市质监局将科学统筹市、县两级质量监管部门,积极发挥已建立的煤质争议、投诉平台作用,及时、公正、依法调处质量、计量纠纷;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电煤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