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公告
发布:2017/11/01 16:11:45,浏览:1725

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取消进口木材产品的数量检验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进口木材数量检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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