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系统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2/04/09 17:41:00,浏览:3672

苏质监稽发〔2012〕52号

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系统稽查队伍

正规化建设推进活动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稽查总队,省纤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依法行政新要求,切实提升稽查队伍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省系统稽查队伍开展正规化建设推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稽查队伍承担质监部门行政执法重要职责,是有效推进质监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推进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装备优良、纪律严明的准军事化管理的稽查队伍,是质监部门全面履行职责、树立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更是质监部门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紧迫要求。

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近两年来,全省系统完成了稽查人员定编定岗、配发执法装备、统一执法服装;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及管理能力,为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仍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稽查队伍依然存在管理体制不规范、执法保障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极少数人员甚至存在违法乱纪现象。上述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2年全省系统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活动以规范机构设置等12件实事为重点,努力在稽查队伍管理体制完善、制度建设、素质教育、执法保障、作风改进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使全省系统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得到更加有力有效的推进。

二、活动重点工作

1、规范机构设置。年内,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各稽查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工作。同时,组织一次稽查管理部门、执法机构规范清理工作,包括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内设食品执法机构、配齐配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理清稽查职责,在确保完成执法任务情况下协助其他业务工作开展。

2、人员到岗到位。在前阶段稽查人员定编定岗基础上,做好非编人员清理工作,确保在编人员到岗,杜绝在编人员外借。上半年,省局人事、稽查部门将联合对各地稽查人员到岗清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制定管理规定。省局组织制定《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加强稽查执法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细化管理要求,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预防职务犯罪。

4、强化执法指导。省局继续以年度案件分析报告形式通报各地稽查执法机构办案工作情况,积极引导端正执法宗旨,强化办案力度,优化办案结构,提高办案效率,促进能力提高。各地要根据案件分析报告,采取有力措施,查找薄弱环节,学习先进经验,落实改进措施。

5、实施绩效考核。省局研究制定全省系统执法办案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年内,对各稽查执法机构办案工作试行绩效考核,逐步推行稽查工作综合考核。各地要以办理案件数量和质量、典型案件数量、社会效益、人民群众评议等内容为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考核制度,完善考评机制。不得单纯以行政相对人处罚满意度、罚没款数额作为考核依据。禁止设定罚没经济指标并与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挂钩。

6、加大奖惩力度。省局开展优秀案件、办案能手及年度稽查工作突出成果奖等评选,落实奖励措施,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切实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7、组织整改活动。年内,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稽查执法“三查、三改、三预防”活动,通过自查整改,堵塞漏洞,改进作风,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8、开展廉政教育。年内,各级质监部门应组织稽查人员开展以“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案例剖析、风险警示”为重点内容的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教育活动,保证教育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落实。

9、组织军训活动。上半年,省局组织开展全省系统稽查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军训,在纪律意识、身体素质、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实施培训。有条件的市级局可以有计划地开展类似培训。

10、建立仓储中心。全省系统统一建立市级罚没物资仓储管理中心,省局配备部分设施及经费,各市局要按照相关要求,投入人力物力,按时序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确保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今年开始,省局将扶持一批有基础、符合要求的县(区)局建设罚没物资仓库,争取用2-3年时间完成全省系统所有县级局罚没物资仓库建设工作。

11、配备执法装备。年内,省局继续推进执法车辆配备工作。建成各级稽查部门、机构执法检查现场证据采集、传输、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地方应加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录音录像机等调查取证设备,即时通讯设备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装备,违法行为快速识别和检测设备的配备。应按要求建立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

12、组织课题研究。年内,省局组织开展《江苏省质监系统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课题研究,探索稽查队伍管理体制、人员素质、运行机制、装备配置、机构形象、作风文化等方面的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

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加强对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努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各市局结合本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和措施,制定本市系统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保证活动有序开展。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1月)

省局按照活动内容逐项组织实施,适时开展阶段性检查,培育达到标准的正规化稽查队伍,召开正规化建设推进活动现场会。各市局在完成省局规定动作的同时,应落实全市系统活动实施方案。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活动任务取得实效。

(三)检查阶段(2012年12月)

各市局要全面总结本市系统活动开展情况,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整理完善相应台帐资料。省局将组织考核检查并予以通报,对活动开展优秀单位予以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要将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力争稽查队伍建设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新提高。

(二)稳步推进,讲求实效。各级质监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活动任务的落实,明确时序、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讲求实效。各市局在抓好自身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区)局活动的指导。

(三)提供支持,加强保障。各级质监部门要为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办公设施、人员配备、执法装备、经费保障等支持。各级要把加强保障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积极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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