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15家园区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公告
发布:2018/01/10 16:29:02,浏览:1968

2017年第64

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15家园区

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91),经园区政府自愿申请创建,相关省(区、市)政府或“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推荐,质检总局组织进行严格的文审论证和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命名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15家园区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示范期为201712月至202012月,示范名称及示范期内创建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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