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2018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布14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1大类26种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139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分别为:菠菜1批次,毒死蜱检出值为0.34mg/kg;韭菜1批次,氧乐果检出值为0.56mg/kg;茄子1批次,氧乐果检出值为0.18mg/kg;芹菜1批次,毒死蜱检出值为0.26mg/kg;普通白菜1批次,甲胺磷检出值为0.082mg/kg;豆芽1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通报农业相关部门,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据介绍,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甲胺磷是一种高效有机磷杀虫剂,杀虫范围广,商品名为多灭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在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由植物的根、茎、叶、花和果吸收,主要用于防治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且可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刺激子房膨大,补充植物体内生长素不足。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原食药监总局、原卫计委、原农业部3部委2015第11号公告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因缺乏食品添加剂工艺必要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