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破获特大非法销售电子烟案 涉案金额近1亿元
发布:2018/12/04 08:49:25,浏览:1158

一个打火机大小的“IQOS”电子加热烟具,配上比普通香烟更短的烟弹,无需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这种新型卷烟成了不少烟民的“新宠”。但是,这种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在国内却是明令禁售的。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公安分局联合淄博市烟草专卖局、淄博海关等多部门,成功联合侦办了“1·25”山东省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网络案件,已有20余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资金近1亿元。

据了解,案件起源于网上的一个淘宝店铺。张店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进行拉网式排查时,发现一个网名为“某全球购”的淘宝店铺,其实际经营地址竟在淄博。办案人员通过实地侦查确认,非法经营者单某某的仓库内存放大量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和IQOS烟具。紧接着,张店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刑侦大队、张店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召开联络会议,对该案线索进行研究。经判断,整个非法经营网络涉案金额巨大,涉案区域涉及30余个地市。张店分局网安大队紧紧围绕单某某的身份信息开展研判,对其活动地点进行分析,合力将犯罪赚疑人单某某抓获。经讯问,单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现场缴获万宝路、百乐门、FIIT、HEETS、宽窄等5个牌号的加热不燃烧卷烟30余万支(1800余条)、IQOS烟机170余台。

经过调查,单某某和远在广东的两名男子合伙出资非法销售加热不燃烧的新型电子烟,使用QQ、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发展代理,已经在全国发展了200多个代理,这种新型电子烟进价仅百元左右,转手就卖三四百元。专案组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摸清了该互联网非法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的人员组织架构,确定了人员身份信息、落脚点及仓库信息,警方决定收网。张店警方相继将王某某、宋某某、姚某某等人抓获,目前单某某等3人被逮捕,姚某某、段某、李某某等10人被取保候审,至此,共有20余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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