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对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3类13种产品质量实施了省级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抽查,共抽查181家企业生产的197批次产品。经检验,195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9.0%。具体如下:
床上用品。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渍色牢度和纤维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9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学生服装。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耐摩擦色牢度和耐汗渍色牢度等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两家企业生产的两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6.7%。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产品的纤维含量和耐湿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卫生纸。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大肠菌群、溶血性链球菌、细菌菌落总数和柔软度等13个项目进行了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水泥包装袋。抽查了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适用温度、制袋材料对水泥强度的影响和防潮性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石材。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主要对花岗石产品的加工质量、吸水率和放射性等7个项目,玄武岩产品的体积密度,耐酸、碱性和放射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和化学成分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100%。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导热系数、氧指数和燃烧分组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地热管材。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规格尺寸、纵向回缩率、静液压试验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采暖散热器。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散热量、压力试验、胀接质量和金属热强度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车用内饰产品。抽查了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燃烧特性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石油机械。抽查了29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整机性能、力学性能、材质和尺寸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水表。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示值误差、压力损失、用水控制功能和静压力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材料试验机。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主要对产品的拉力试验夹持装置、弯曲试验装置、力测量与记录装置和安全装置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的主要特点:一是突出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抽查的6种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占抽查种类总数的46.2%,抽查的企业数占抽查企业总数的47.8%,抽查的批次数占抽查批次总数的50%;二是落实“双随机”工作要求,采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进行匹配抽样。
针对此次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厅要求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将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内容、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