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地方标准这张“特色牌”
发布:2018/12/06 09:47:09,浏览:416

制定地方标准有利于发挥地区优势,有利于提高地方产品的质量和竞争能力,同时也使标准更符合地方实际,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未能正确掌握地方标准的属性和特点,在制定和实施地方标准中存在一定的任意性,近年来,一些地区制定地方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广受社会诟病,因地方标准引发的相关问题也屡见媒体。基于此,笔者浅谈几点对地方标准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地方标准有其独特的身份,制定地方标准切忌随意性。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规定的五大类标准中,地方标准就是其中一类。同时,标准化法对制定地方标准设定了前提条件:“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可以看出,地方标准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比如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工艺品、清真食品等产品标准。反言之,不是什么产品都要制定地方标准,比如,一些食品已经制定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地方就没必要制定地方标准,企业理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现实中,一些地区出于种种考虑,盲目跟风,动辄制定地方标准,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任意性,有失标准化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次,制定地方标准要科学合理、符合规定。标准化法对地方标准的制定部门有严格的规定,以强调地方标准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明确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标准化法还强调,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强制性标准,这是最基本的底线要求。因此,但凡涉及到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在制定地方标准时必须予以考虑——地方标准里的这些技术要求不能低于强制性国标。例如,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等物质含量,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有明确的指标要求,制定地方标准时不能忽略和规避这些项目,纳入地方标准中的这些项目指标更不能低于食品安全标准。还需注意的是,现在的交通、物流极其发达,商品流通性明显加强,多数商品都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为使地方标准更具合理性,在制定标准时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综上所述,地方标准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地区实际的一种标准种类。标准化法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对制定地方标准提出基本原则和明确要求,各地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学习标准化法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以标准化法为工作依据和行动指南,尤其要领会法律关于地方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要求,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地制定实施地方标准。

现实中,一些地区出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忽视标准化法的刚性要求,在制定地方标准时或任意随性、缺乏科学性;或降低标准门槛,在标准问题上打“擦边球”;或借地方标准变相地搞地方保护主义,为本地企业行方便。凡此种种,都有悖于标准化法的法律精神,都有碍于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客观讲,地方标准彰显地方特色,有助于地方产品质量的提升,能助推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地区切莫让地方标准成了“地方保护”,要切实用好、打好地方标准这张“特色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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