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发布《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问题体验调查报告
发布:2018/12/24 15:42:44,浏览:1423

食品安全无小事,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判断食品是否合格的直接依据。12月17日上午,江苏省消保委发布《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问题体验调查报告》,就日常生活中普遍食用的酱油、粮油、零食、饮品等多品类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不严谨现象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共选取南京、常州、镇江、南通、盐城5个城市的21家超市和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顺丰优选4个电商平台进行样本取样,共完成体验样本500份,其中,通过目测、经验判断对可能存在“易除抹、易脱落”问题的预包装食品现场采购样本110份。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预包装食品在生产日期标注上基本规范,达到了《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通则》的“清晰、醒目、持久”的要求,但仍有不少预包装食品在生产日期标注上存在瑕疵。报告显示,生产日期“易除抹”问题的预包装食品占比较高,共有92组,占采购样本总量的83.6%,主要存在于塑料包装食品上,袋装、盒装、瓶装三类包装形式也存在此问题。13组样本存在生产日期“易脱落的”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生产日期打印在包装外层的塑料薄膜上,轻轻一撕就可脱落;生产日期打印载体与产品主体连接不牢固,容易脱落。3组样本存在生产日期既“易除抹”又“易脱落”的现象,占采购样本总量的2.7%。

据调查,各超市中出售的预包装食品,均不同程度存在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的问题,其中,中小型超市存在此类问题的商品比例较高;超市自有品牌授权加工的预包装食品在生产日期“易除抹、易脱落”问题上较为严重;报告还显示,在塑料或塑料薄膜载体上的生产日期很容易被擦除,而在纸、金属载体上的生产日期则相对牢固。

针对此次调查结果,省消保委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建议函,建议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增加生产日期“不易被除抹”的条文,通过立法立规促进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标注更加规范,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是否有标识生产日期,对于在包装上找不到生产日期的,不要购买此类产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标注是否加贴、补印或窜改。如果购买到未标示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被涂改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时,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积极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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