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不能“流浪地球”
发布:2019/02/11 11:08:33,浏览:495

带着“贺岁档”“国产科幻片”“刘慈欣”等标签,电影《流浪地球》大年初一上映后口碑、票房双丰收——不仅获得了“中国科幻电影的里程碑作品”的赞誉和较高的评分,更在上映4天后就获得了票房破10亿元的佳绩。不过对于《流浪地球》的制片方来说,他们似乎还无暇享受票房创新高的喜悦并进行庆祝,因为《流浪地球》在吸引观众的同时,也吸引了不怀好意的盗版者。

据媒体报道,有卖家在某二手平台叫卖盗版《流浪地球》,声称是完整版高清资源,售价低至1元,更有甚者将正在热映的多部贺岁片打包出售,售价不过两元。对此,电影《流浪地球》制片方表示,春节期间一直忙于打击盗版,虽早有准备仍未能挡住盗版势头,已联合更多其他从业者商议对策,打击盗版。此外,国家版权局早在2月2日就针对《流浪地球》等8部贺岁片发布版权保护预警,要求网络服务商、电商网站及应用程序商店加快处理侵权内容及链接。

贺岁片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作为电影市场“兵家必争之地”之一,春节档历来是国产电影的重要战场,而今年的春节档更是迎来8部国产大片同台竞技,成为近年来最为拥挤热闹的春节档期之一。这样的拥挤无论对于观众还是电影产业来说,无疑都是好事,既能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也能通过竞争提升整个电影产业的质量水平,而今年春节档的票房也没有让人失望,仅仅前4天票房就超过了40亿元。然而盗版的出现,对于中国的电影市场与产业来说,无疑是令人闹心的一粒“老鼠屎”。

事实上,春节档电影有盗版并不是新鲜事,但今年的盗版势头有些猛烈,几部新片目前都出现了盗版。尽管各方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盗版加大了打击力度,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还未完全达到理想中的效果,也说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需要久久为功。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这3大权利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主要的知识产权,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也通过立法等形式对这3大权利和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并不断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和侵害知识产权不法行为的力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双打”。此次《流浪地球》出现盗版产品,毫无疑问是赤裸裸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作为中国首部以太空为背景的大片,《流浪地球》上映之后不仅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也引起外媒关注,《纽约时报》称其为“标志中国电影新时代”。看惯了好莱坞科幻电影中美国人拯救地球的“套路”之后,外媒更是感叹“终于不再是美国人拯救地球”。尽管电影中实现了科幻和中国人拯救地球的新突破,但是对于《流浪地球》遭遇盗版反映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说,似乎不能只靠有限的几个“英雄”去拯救,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毕竟知识产权保护不能“流浪地球”。

知识产权保护不能“流浪地球”,首要的就是要让全社会建立知识产权的意识和养成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习惯。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一部电影、一家企业甚至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就是创新。可以说,创新驱动是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中国科技迈向新时代的必由之路,自主创新是中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最重要的引擎。而要实现创新驱动,显然就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因此,让全社会建立知识产权的意识以及养成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习惯,对于实现“大众创新”以及自主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

知识产权保护不能“流浪地球”,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违法者付出不敢违法的代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体系也日趋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成绩也是非常显著的。但由于起步晚、时间短等原因,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利用一些现实中的“漏洞”钻空子,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一般来说,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最重要的目的还是获取经济利益,因此不断提高其违法成本,使其“得不偿失”才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无论是自主创新还是知识产权保护,都需要久久之功方能有所成效,期待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之下,结出更多自主创新的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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