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量兴市”到“质量强市”
发布:2012/06/15 10:12:00,浏览:1877

613日召开的“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会议”上,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03年出台的《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相比,此次出台的《意见》有哪些创新和亮点?记者邀《意见》的牵头起草单位市质监局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新增环境、经济运行质量目标

  【意见】到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6%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提高到56%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

  【解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质量管理也在不断发展、创新并向各个领域延伸,质量兴市工作领域是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三大质量,质量强市活动在其基础上,新增了环境质量、经济运行质量而成为五大质量。

  亮点二:

  新增食品、农产品、药品抽查合格率指标

  【意见】到2015年,地产食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位于全省前3位;地产药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发生有影响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

  【解读】在关注质量发展的同时重点保障质量安全。质量强市工作的质量目标新增了食品、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特种设备安全要求、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亮点三:

  新增社会管理质量内容和指标,全国首创

  【意见】到2015年,制定服务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达到68项,培育和建设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26个,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用户(顾客)满意指数均高于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培育社会建设与管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10个。

  【解读】社会管理水平和质量愈来愈受社会百姓关注,质量强市在原质量兴市工作的服务质量中,增加了社会管理质量内容和指标,这在全国是首创。

  亮点四:

  新增水利、交通工程、出口产品质量指标

  【意见】到2015年,高速公路、跨江大桥项目质量优良率达到100%,航道、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市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地产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达到99%以上,国外通报的地产出口产品不合格率低于1‰。

  【解读】质量强市工作在原质量兴市的工程质量中,新增了水利工程质量、交通工程质量、出口产品质量指标,质量指标数量总体达到75个,远远超过质量兴市工作的质量指标,质量指标更充分。

  亮点五:

  去掉一些初期指标,新增一些更具竞争力指标

  【意见】到2015年,产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累计达到2700项,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率达到90%以上。有效期内全国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和南京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分别达到6356家。制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达到21690413项,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达到100项,力争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达到40个。

  【解读】质量强市工作的质量指标与时俱进,去掉了质量兴市工作作为初期的一些质量指标,如质量管理认证企业数、计量确认企业数、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强检率、质量管理培训人数等,新增了全国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工程质量奖、标准创新奖等体现质量先进性和竞争力的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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