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质量管理
发布:2019/12/30 08:54:51,浏览:103590

今年以来,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农村农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项目区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在项目申报验收前出具调查报告书, 详细记录地块基本信息、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若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增加记录污染类型、污染来源以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

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在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所预定的全部目标任务后,组织该乡镇(街道)的水利、环保、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由参与自验的水利、环保、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材料报各上级单位部门组织项目复验,复验合格的,复检单位及时出具由各复检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盖行政章的复验合格结论(不合格项目,要求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及时限期整改到位)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完整的验收资料申请验收。

Copyright (c) 2011-2012 www.jsq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省质量协会 版权所有
主办:江苏省质量协会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联系电话:025-83206176 E-mail:jszlw2012#126.com(把#换成@)
苏ICP备11031680号-2 总访问:575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