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方面的地方标准于1月1日正式面世,由上海市质监局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对高校学生公寓的管理方提出了标准化要求,如:要求学生公寓应按照不低于住宿人数1.2%的比例配备管理服务人员(不含保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