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举办的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吸引了境内外多个知名品牌商家参展。可展会开始不久执法人员就接到投诉称,部分展位在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的葡萄酒,后经调查,确有其事。
近年来,包括深圳在内的全国各地质监部门频频破获假冒伪劣以及侵权红酒等案件。而从深圳市不同类型的红酒消费场所来看,假冒伪劣及侵权红酒仍不鲜见。业内人士透露,深圳市夜总会的假冒红酒的比例甚至高达80%,很多消费者纷纷感叹喝不到真红酒。红酒市场乱象颇多,说明整顿红酒市场,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任重道远。
专家表示,红酒乱象的原因之一是国内消费者对红酒的鉴别能力明显与目前不断升温的红酒市场不相符,导致制假售假有着很大的操作空间。另一方面也因为红酒市场无序的价格体系造成“泡沫”,使得造假的利润空间相当可观。据业内人士介绍,用水、酒精、香精、糖精等勾兑一支750ml装的红酒,成本只要五六元钱,但市面上最便宜的红酒也需30元左右,价格翻了4、5倍,更不要说制售假冒的“拉菲”、“拉图”、“木桐”了。
据悉,近年来,进口红酒在国内市场所占份额急剧增长,目前已达到30%。据中国海关进出口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进口葡萄酒数量及金额同比2011年有明显增长。有专家预计,未来几年进口红酒市场份额仍会保持上升趋势。这种对进口红酒的“依赖”,也给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
首先是多部门之间协调难。进口红酒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进口涉及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生产及产品质量涉及质监部门,流通领域涉及工商部门,餐饮环节则涉及食品和药品监管部门。虽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整合多个部门职能,涉及的部门相应少些,仍存在协调管理的障碍。管理中文翻译名称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名称是否侵权在进口是由海关负责,进口后则属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等。其次是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企业钻漏洞和打擦边球的隐患。如进口红酒经营者利用进口时的卫生证书、报关单等无法与实物一一对应的漏洞进行“少报多进”或“少进多销”。每一批酒都可以用同一证书来证明其合法性。更有甚者,只要有了一份真实法律文件,即在国内大肆造假,在应对检查时都可以堂而皇之地提供一套合法的法律文件;还有的经营者在国内加工生产红酒,却贴上外文标签,属于典型的“国内产、假进口”造假行为。然而由于所生产的红酒全部符合我国红酒质量的国家标准,从质量方面来判断是合格产品。对照国家关于经济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比对发现,此般造假行为却无法达到移送追究刑责的标准,如《食品安全法》中涉及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犯罪行为、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等,由于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上罪名均不成立。
还有一个困难就是进口红酒的翻译名称规范难。经营者在进口时,商品的中文名称一般是根据外文名称的发音进行音译后确定。然而翻译没有严格的准则,不管是音译还是意译,没有标准可循,导致一些经营者故意“傍名牌”,“拉菲帝国”、“拉菲世家”、“拉菲家族”遍地开花。
目前国内的红酒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以及侵权等行为与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管形成了“拉锯战”。一方面,只要利润空间和可操作空间还存在,就会有“前赴后继”的铤而走险者,各种奇招怪招也会频繁冒出;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与时俱进,以定期、不定期抽查、风险分析排查、各部门联合专项行动等与时俱进的手段展开严厉打击。
通过对业内人士的采访,记者总结了几个打击假红酒的建议:一是普及红酒知识,提升消费者自我辨别和协助监督的能力;二是整顿规范红酒市场“泡沫价格”现象,限制造假的利润空间;三是完善红酒产业的相关法律和规范,让执法有依据;四是增加行政、司法等各部门的联动执法能力,形成市场监管合力;五是加大力度扶持和培育国内红酒企业。(张亮 傅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