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5/18 11:02:51,浏览:115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商务厅、南京海关、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持突出全种类整治、突出全过程整治、突出全方位整治、突出综合整治的基本思路,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密部署实施,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工作成果,密切协同配合、强化统筹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做到“六个全面”:
一是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注册检验、审评审批等各项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是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加大对疫情发生以来新注册产品、新批准企业以及信息提示风险较高产品的抽检力度,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并依法处置,把严产品质量关。
三是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追溯经销商、生产企业以及认证检验检测、价格收费各个环节,全面核查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规范出口秩序。
四是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明确并公布认证业务机构名单,严厉打击各类认证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五是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加强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
六是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深入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完善政策法规,强化防疫物资应急调配和政策服务指导,加强质量帮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